信息交流控制程序.doc
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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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收集、分析并处理内、外部的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以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识别可以实施的改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和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以及信息的处理。
3职责
3.1企管部
负责政策法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传递;
负责来自认证机构(包括政府有关机构)等的监督检查结果及信息的反馈和传递到相关部门;
3.2开发设计部负责技术标准类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传递到相关部门;
3.3品质企管部负责产品质量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传递到相关部门;
3.4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市场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传递到相关部门。
4程序
4.1信息的来源
4.1.1外部来源
政策、法规、标准等;
地方政府机构检查的结果及反馈;
相关方(如顾客、供方等)反馈及投诉等。
从网络上获得的行业信息等。
4.1.2内部来源
日常工作,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检验测试记录、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报告及体系正常运行的其他记录;
存在、潜在的不合格,如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统计分析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处理结果等;
紧急信息,如出现突发事故、断水断电等;
其他信息,如员工合理化建议等。
4.1.3信息可采用已有的记录、书面资料、讨论交流、网络、声像、通讯等方式。
4.2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4.2.1外部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4.2.1.1客户投诉按《产品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4.2.1.2各部门按职责要求进行信息的收集,对于收集信息中所反馈的不符合内容,按《改进控制程序》执行。
4.2.1.3各部门获得的信息,由该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分析、整理后,根据需要在一周内用《联络单》方式予以传阅,传递到需要的部门或人员。
4.2.1.4如是公开类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部门资料管理员于一周内张贴于公告栏。必要时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的组织、召开等事宜按《会议管理规定》执行。
4.2.1.5与重要环境和风险因素有关的信息提供应按以下顺序实施:
当外部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时,对应的责任部门应向企管部联络。
企管部与对应的责任部门商议后,决定是否提供并记录结果,必要时报告管理者代表决定。
向外部提供的信息由企管部实施。
4.2.2内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4.2.2.1企管部传递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指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内审结果、更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
用《联络单》方式予以传阅,传递到需要的部门或人员;
如公开类应张贴于公告栏;
必要时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的组织、召开等事宜按《会议管理规定》执行。
4.2.2.2各部门按需要直接收集并传递日常数据,对存在和潜在的不合格项,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4.2.2.3紧急信息由发现部门负责人迅速报告管理者代表组织处理。
5相关文件
5.1《产品服务管理办法》
5.2《会议管理规定》
5.3《改进控制程序》
6记录
6.1《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