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608-2025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调查技术导则.docx
ICS13.080CCSZ01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608—2025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调查技术导则
Technicalguidelinesforinvestigationonsoilradioactivecontaminationofthelandfordevelopmentandutilizationofotherradioactivemines
2025-01-23发布2025-04-23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T2608—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第一阶段调查内容 3
6第二阶段调查内容 4
7报告编制 6
附录A(资料性)收集的资料清单 7
附录B(资料性)监测分析方法 8
附录C(资料性)无限制开放场所评价 9
附录D(资料性)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内容大纲 10
DB44/T2608—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辐射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淑倩、周志军、李冠超、胡丹心、胡颖、陈志东、马卫江、陈静、吕雯玥、杨波、林健。
DB44/T2608—2025
1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调查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的程序、第一和第二阶段调查内容、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退役场址的验收监测和其他受天然放射性污染场地的调查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99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
GB/T14506.30硅酸盐岩石化学分析方法第30部分:44个元素量测定
GB/T16145环境及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
HJ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1148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
HJ1157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
EJ/T1117土壤中镭-226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investigationonradioactivecontaminationofsoil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查明场地是否存在放射性污染,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伴生放射性物料otherradioactivematerial
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使用或产生的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Bq/g的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和其他残留物等。
[来源:HJ1148—2020,3.3]
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otherradioactivesolidwaste
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产生的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Bq/g预期不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包括采选及冶炼过程产生的尾矿、尾渣和其他残留物等。
[来源:HJ1148—2020,3.4,有修改]
对照点comparisonpoint
DB44/T26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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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场地边界外,受被监测辐射源(或伴有辐射活动)的环境影响可以忽略,能够提供场地及周围区域环境辐射本底值的监测点。
[来源:HJ61—2021,3.10,有修改]
4总则
4.1工作程序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分为两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4.2启动条件
原则上场地内有放射性污染产生的生产环节已完全停止。
4.3第一阶段调查
本阶段是放射性污染识别阶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