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 010-2019 喷杆喷雾机标准规范.docx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10—2019代替DG/T010—2016
喷杆喷雾机
2019-03-08发布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010—2019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基本要求 1
3.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1
3.2样机确定 1
3.3生产量和销售量 1
3.4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及仪器设备 2
4初次鉴定 2
4.1一致性检查 2
4.2安全性评价 3
4.3适用性评价 5
4.4可靠性评价 5
4.5综合判定规则 6
5产品变更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记录表 9
DG/T010—2019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10—2016《喷杆喷雾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10—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调整了一致性检查部分内容;
——调整了安全性评价的部分内容;
——调整了产品变更的部分内容;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相关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10—2016。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李晔、裴亮、冯耀宁、麻平。
DG/T010—2019
1
喷杆喷雾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喷杆喷雾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5.1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24677.2—2009喷杆喷雾机试验方法
3基本要求
3.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样机照片(包括涵盖机型,发动机侧左前方45°、右前方45°、产品铭牌各1张);
b)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并加盖公章;
c)用户名单(至少应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牵引式、悬挂式喷杆长度≥21米、自走式动力≥73.5kW时用户数量应不少于5户;其余用户数量应不少于10户,且已使用一个作业季节或100小时以上,每一个涵盖机型用户不少于1户)。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样机确定
3.3.1样机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1台,在一致性检查、安全性评价和适用性评价结束后,进行田间班次生产查定试验。样机由制造商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
每种涵盖机型由制造商提供1台样机用于一致性检查。
3.3.2机型涵盖
对于悬挂式和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在液泵结构型式相同的情况下,配置长喷杆的机型可以涵盖配置短喷杆的机型;配置喷杆自动折叠的机型可以涵盖配置喷杆手动折叠的机型。
对于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结构型式、配套动力、底盘等相同,仅喷杆长度不同的情况下,配置长喷杆的机型可以涵盖配置短喷杆的机型;配置喷杆自动折叠的机型可以涵盖配置喷杆手动折叠的机型。
3.3生产量和销售量
申请推广鉴定的定型产品,其生产量和销售量均应符合表1规定。
DG/T010—2019
2
表1产量和销售量要求
机具种类
生产量(台)
销售量(台)
悬挂式、牵引式
喷杆长度<11m
≥50
≥50
11m≤喷杆长度<17m
≥30
≥30
17m≤喷杆长度<21m
≥10
≥10
喷杆长度≥21m
≥5
≥5
自走式
动力<13.23kW
≥50
≥50
13.23kW≤动力<36.75kW
≥30
≥30
36.75kW≤动力<73.5kW
≥10
≥10
动力≥73.5kW
≥5
≥5
3.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2。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2的要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