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 104-2019 甘蔗种植机标准规范.docx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14—2019
甘蔗种植机
2019-03-08发布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104—2019
I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2
4.2参数准确度要求及仪器设备 2
4.3样机确定 3
4.4生产量和销售量 3
5初次鉴定 3
5.1一致性检查 3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4
5.4可靠性评价 6
5.5综合判定规则 7
6产品变更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0
DG/T104—2019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吴英满、黎波、牛玉梅、王莹。
DG/T104—2019
1
甘蔗种植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甘蔗种植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变更。
本大纲适用于与拖拉机配套的甘蔗种植机(以下简称种植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甘蔗种植机
与拖拉机配套使用、实现甘蔗布种(苗)或开沟布种(苗)、覆土等功能的机具。
甘蔗种植机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施肥、喷药、喷水、铺膜、铺管等功能。
甘蔗种植机按蔗种(苗)形式分为整杆式(实时切段式)、段种式、钵苗式;按与拖拉机联接方式分为牵引式、悬挂式、半悬挂式。
3.2
蔗种(苗)
用于种植的含有效芽的甘蔗蔗茎或蔗苗。
整杆式蔗种为含多个有效芽的整条蔗茎。
段种式蔗种由整杆式蔗种分切而成,一般为含1-3个有效芽的蔗茎段。
钵苗式蔗苗为根部与营养土(钵)结成一体的单株蔗苗。
3.3
蔗茎弯曲程度
分为不弯曲、中等弯曲和严重弯曲。用整杆蔗种两端连线与甘蔗茎杆内侧表面之间的最大垂直距离与整杆蔗种两端连线长度的比值W表示。W≤0.1为不弯曲,0.1<W≤0.2为中等弯曲,W>0.2为严重弯曲。
3.4
伤芽(苗)
DG/T104—2019
2
伤芽:蔗种通过种植机布种到蔗地时,种芽受损伤或种芽与切口(或破裂处)距离小于5mm的现象。
伤苗:蔗苗通过种植机布苗到蔗地时,蔗苗茎杆有受损伤的现象。
3.5
漏植
同一植行相邻最近的有效芽(苗)之间的距离(C)大于农艺要求的平均株距(Lzj)1.5倍为漏植。
1.5Lzj<C≤2.5Lzj为漏1处;2.5Lzj<C≤3.5Lzj为漏2处;3.5Lzj<C≤4.5Lzj为漏3处;依此类推。示例:如农艺要求每米种植行内至少应有有效芽(苗)N=6株,则农艺要求的平均株距则为100/(N-1)=20cm。
3.6
覆土厚度
蔗种:种植后的蔗种茎杆的上表面到覆土表面的垂直高度。
蔗苗:种植后的蔗苗的钵土上表面到覆土表面的垂直高度。
3.7
翻倒苗
钵苗式蔗苗种植后,钵体呈翻倒状,苗叶鞘与地面接触的蔗苗。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产品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使用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购机日期等)。提供的用户应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不少于5户。机具的作业时间应不少于一个作业季节。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参数准确度要求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量程应满足表1规定。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内。
表1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量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5m
10mm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