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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的焊接标准及施工工艺.pdf

发布:2024-05-05约1.4万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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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管道组成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应补所

缺项目的检验。

1.1.2焊接工程中所用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应具备出厂质量合格

证明书或质量复验报告。

1.1.3焊接工程中应优先选用已列入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母

材和焊接材料。

1.1.4如设计选用未列入标准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应说明该材

料的可焊性,并提出满足设计要求的焊接工艺试验资料。

1.2.1焊接设备:包括交流电焊机、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

1.2.2机具包括:坡口加工机、切割机、角向磨光机、台式钻诃、

等离子弧切割机、焊矩。

1.2.3计量器具包括:柜式水平仪、焊接检验尺,内外径千分尺、

内外径卡尺、深度游标尺、高度游标尺、万能角度尺、光学水准仪、光学

经纬仪。

1.2.4液压千斤顶、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热处理设备、微

控电子式拉力试验机、便携式数显里氏硬度计、光谱分析仪。

1.2.5探伤设备及其它:X射线擦伤机、超声波探伤仪、梯粉

探伤机、智能化X射线探伤机、远红外线干燥机。

1.3.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检验合格,满足

管道安装要求。

1.3.2与管道连接的机械设备,容器已找正固定,或已确定管

口方位及标高。

1.3.3管道组成件已清理完毕,并满足设计规定的特殊清理要求。

1.3.4管道加工及预制完成,并编号。

1.3.5焊接平台按工程要求制作完成。

1.4.1工艺流程:

焊工资格认可坡口制备焊接工艺评定夹具准备

装配定位施焊焊后处理

焊接检验

1.4.2焊工

1.压力管道所用焊工必须取得由长沙市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发的《锅炉

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且只限于焊接《合格证》内规定的项目。

2.“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超过有效期后必须重新

办理,否则视为无效。

3.焊工累计合格项目满足GB235-82中表4.4.1规定的所有材质的

焊接。

4.焊工操作评定:焊工操作评定考试的技术要求,由技术人员制订,

要求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管理法令及用户的技术条件。每一焊工都应有

鉴别的编号,且对焊工应不断观察其操作状况与重新评定的需要。

1.4.3焊接材料

1.施工前,必须复查受压零件的材料质保书、制造厂的化验单,从元

素含量、机械机能等方面衡量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对可疑的部件,必要

时进行抽样复验。

2.购进的焊条、焊丝要带有焊条制造厂的合格证书,并标明焊芯金属

的元素含量、机械性能、药皮材料等。用于受压元件上的焊条、焊丝,每

购进一批,要做试样并进行复验。

3.焊接材料保管必须存放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做到防潮、防雨、

防霜及油类侵蚀,距墙300mm,离地300mm,室内温度5℃以上,相对湿

度60%以下。按牌号、规格制造厂家分类并做好标识。

4.焊条在使用前应按要求烘干,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

恒温时间为1h;超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为400-450℃,恒温时间为1h;纤

维素型下向焊条烘干温度为70-80℃,不得超过100℃,恒温时间为0.5-1h。

5.经烘干的低氢型焊条,应放入温度为100-150℃的恒温箱内,随

用随取,现场用的焊条,应放在保温筒内。

6.经烘干的低氢型焊条(不包括恒温箱内存放的焊条),次日使用时

应重新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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