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pdf
为规范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
度。
一、用车管理
(一)学院保留公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市公车办监管。
各部门用车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报备,遇紧急公务,可先用车再
报备,乘车人用车后要及时填写《公务车使用单》。
宜城板块下列情形可安排学院公车:
.送领机要文件、急件、试卷、涉密载体和材料;
2.
参加重要的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
3.
上级来学院执行公务活动的;
4.
执行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等突发事件处置;
5.师生员工工作期间因伤因病需紧急就医的;
6.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集中用车;
7.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安庆市区办理急办业务的;
8.重要客人或专家教授到学院执行公务。
(二)保留车辆忙于公务或其他用车无法保障时,因公务
需要可租赁车辆。租赁车辆由院长审批,办公室负责安排。各部
门用车,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报送《租车申请审批单》,办公室
从安庆市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租车,特殊情况需从其他租赁公司租
车,同一车型价格参照市公车平台租车价格。
.学院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外出参赛、扶贫等公务活动;
2.学院领导市区外出差、外出调研等公务;
3.(3
教职工市区外执行集体公务人及以上),在社会化交
通方式提供不足、成本过高或有多地连续公务出行等特殊情况下。
(三)教职工下班采取社会租赁用车的方式保障出行,班车
由安庆市公共资源局对外公开招标。
(四)教职工一般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车辆,采取
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方式保障。
二、车辆管理
(一)学院保留公车
1.学院公车按照《安庆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实施
方案》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加装GPS定位,由办公室负责
管理,接受公众监督。
2.4S
公务车辆执行正规品牌店定点维修保养,由驾驶员负
责办理。由维修4S店出具维修保养预算单,驾驶员填写《车辆
3),
维修保养审批单》(见附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过程中
需要增加的项目按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突发故障(含在
安庆市区以外)经电话请示批准后,可以就近紧急处置。须两人
一道前往4S店维修保养,驾驶员与随行人员对维修项目费用共
同鉴定,随行人员应在维修单据上签字证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
更换后驾驶员应将原件带回交给办公室备查。
3.公务车辆年审、换证等工作由驾驶员负责办理;公务车
ETC卡、加油卡,各类保险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过路费、停车费据
.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绑定车牌号,建立加油台账,
特殊情况不能用卡加油,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安庆市内限加10升,
安庆市区以外加油随行人员签字证明。
5.
公务用车任务结束后,一律停放在学院停车场。除特殊情
况外,节假日期间应当封存停驶。
6.
严禁公车私用。
(二)学院租赁公车
租赁车辆由租车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管理。
三、驾驶员管理
(一)学院保留公车驾驶员
1.学院保留公车驾驶员李鸿、汪诚,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日
常工作以李鸿为主,李鸿因公务、请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驾驶
公车,由汪诚负责驾驶。
2.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
度,自觉参加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按时上、下班,不脱岗,
保持通讯畅通,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准点。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清洗,始终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驾驶员负责督促乘车人填写公车
使用单并汇总上报办公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