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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pdf

发布:2024-05-08约2.73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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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

度。

一、用车管理

(一)学院保留公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市公车办监管。

各部门用车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报备,遇紧急公务,可先用车再

报备,乘车人用车后要及时填写《公务车使用单》。

宜城板块下列情形可安排学院公车:

.送领机要文件、急件、试卷、涉密载体和材料;

2.

参加重要的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

3.

上级来学院执行公务活动的;

4.

执行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等突发事件处置;

5.师生员工工作期间因伤因病需紧急就医的;

6.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集中用车;

7.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安庆市区办理急办业务的;

8.重要客人或专家教授到学院执行公务。

(二)保留车辆忙于公务或其他用车无法保障时,因公务

需要可租赁车辆。租赁车辆由院长审批,办公室负责安排。各部

门用车,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报送《租车申请审批单》,办公室

从安庆市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租车,特殊情况需从其他租赁公司租

车,同一车型价格参照市公车平台租车价格。

.学院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外出参赛、扶贫等公务活动;

2.学院领导市区外出差、外出调研等公务;

3.(3

教职工市区外执行集体公务人及以上),在社会化交

通方式提供不足、成本过高或有多地连续公务出行等特殊情况下。

(三)教职工下班采取社会租赁用车的方式保障出行,班车

由安庆市公共资源局对外公开招标。

(四)教职工一般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车辆,采取

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方式保障。

二、车辆管理

(一)学院保留公车

1.学院公车按照《安庆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实施

方案》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加装GPS定位,由办公室负责

管理,接受公众监督。

2.4S

公务车辆执行正规品牌店定点维修保养,由驾驶员负

责办理。由维修4S店出具维修保养预算单,驾驶员填写《车辆

3),

维修保养审批单》(见附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过程中

需要增加的项目按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突发故障(含在

安庆市区以外)经电话请示批准后,可以就近紧急处置。须两人

一道前往4S店维修保养,驾驶员与随行人员对维修项目费用共

同鉴定,随行人员应在维修单据上签字证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

更换后驾驶员应将原件带回交给办公室备查。

3.公务车辆年审、换证等工作由驾驶员负责办理;公务车

ETC卡、加油卡,各类保险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过路费、停车费据

.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绑定车牌号,建立加油台账,

特殊情况不能用卡加油,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安庆市内限加10升,

安庆市区以外加油随行人员签字证明。

5.

公务用车任务结束后,一律停放在学院停车场。除特殊情

况外,节假日期间应当封存停驶。

6.

严禁公车私用。

(二)学院租赁公车

租赁车辆由租车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管理。

三、驾驶员管理

(一)学院保留公车驾驶员

1.学院保留公车驾驶员李鸿、汪诚,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日

常工作以李鸿为主,李鸿因公务、请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驾驶

公车,由汪诚负责驾驶。

2.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

度,自觉参加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按时上、下班,不脱岗,

保持通讯畅通,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准点。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清洗,始终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驾驶员负责督促乘车人填写公车

使用单并汇总上报办公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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