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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开支总额包干暂行办法.pdf

发布:2019-09-23约8.44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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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开支总额包干暂行办法差旅费开支总额包干暂行办法 差旅费开支总额包干暂行办法差旅费开支总额包干暂行办法 一、控制原则 1、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兼顾企业利益和出差人员工作及生活的需要。 2、往返路费按实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指用于市内交通费、邮电、 通讯费、复印、办公用品费等费用)核定限额,限额内据实报销。 3、到京外办事处或项目出差,由当地按限额标准负责接待;到京外其他地区出差,按 限额实行包干,节约归己,超支自理。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2、本办法仅限于国内差旅费,主要包括: (1)承揽任务、经营谈判 (2)陪同上级领导、专家等视察工作 (3)去京外机构指导帮助工作 (4)参加各种考察、培训、学习、开会、采购等 (5)工作调动 (6)探亲及离、退休返乡 3、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执行教育部颁发的 《关于高等学校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报 销的规定》。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 项 火 轮 飞 其他 住宿费 ( 伙食费( 公杂 目 元) 元) 交通 一 特 一 特 费 备 注 等级标准 车 船 机 工具 般 区 般 区 (元) 副三总师以上 软卧 二等舱 普通 按实 200 300 50 80 100 特区包括 及高级职称 深圳、珠海、 其他人员 硬卧 三等舱 普通 按实 100 200 30 50 50 厦门、汕头 工作调动 硬卧 三等舱 / 按实 80 120 30 50 / 市和海南省 探亲 硬卧 三等舱 / 按实 50 80 / / / 离、退休 硬卧 三等舱 / 按实 50 80 / / / 注: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四、差旅费报销管理程序 (一)出差人员按建一四字(1996)第163号文件中的规定填制《出差审批表》,并报主 管领导审批。 (二)出差人员按照主管领导核定的往返路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限额标准及预 计的出差天数计算并填制借款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持《出差审批表》、借款单到财务部 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1 、凡到京外地区办事处或项目出差,财务部原则上只借核定的往返路费限额的备用金。 2、到京外其他地区出差,财务部按核定的往返路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限额标 准及预计的出差天数预借备用金。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1、到京外地区办事处或项目出差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往返路费 -- 财务部门凭 《出差审批表》上主管领导批准乘坐的交通工具,凭据 按实报销。 (2)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 由京外地区办事处按 《出差审批表》核定的标准负 责接待,公司财务部在年末按 《出差审批表》核定的标准予以确认并核销 (超标费用由京外 办事处或项目自负)。 (3) 有关途中伙食补助的规定:途中伙食补助均按一般地区标准实行包干,其中:在 途时间超过 6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 12小时按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2、到京外其他地区出差差旅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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