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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培训.ppt

发布:2017-05-29约4.19千字共2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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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区镇环保培训内容提纲 区环保局副局长 周建江 2014.12.25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性 企业环保工作的现状和思想误区 如何做好现代化企业的企业主和环保负责人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性 1、重视环保工作是企业生存的必要前提。 2、重视环保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3、重视环保工作是企业成功的必由之路。 企业环保工作的现状和思想误区 1、观望、等待、法不责众思想。 2、小本经营,家庭作坊,麻痹思想。 3、重点企业保护伞思想。 4、走关系、开后门思想。 5、不能与时俱进,自以为是思想。 如何做好现代化企业的企业主和环保负责人 企业主 1、环保意识到位,环保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落实专人负责,环保支出列入年度专项预算; 3、经常关心同行业环保管理、治理技术的发展动向; 4、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必要的环保培训; 5、与镇区两级环保部门保持必要的联系和沟通。 环保负责人 1、贯彻落实公司各种环保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不主动违法,不做无知的环保管理者。 2、经常巡查厂内各生产现场,查找风险点,及时向企业主反馈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确保厂内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营,运营台账记录真实、齐全。 4、做好企业主与操作工之间、乡镇与环保局之间的沟通桥梁,提升自身解决厂内环保实际问题的能力。 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做一名合格的 环境保护的践行者 谢 谢 与所有环保参与者共勉! 贯 彻 落 实 新 环 保 法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武进区环保局——秦安平 企业环境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管理 1、报批环评(企业新办、老企业新增项目); 2、重新报批环评(生产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3、“三同时”验收(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4、先领营业执照的,要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新环保法61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新环保法63条: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水污染防治 1、实施雨、污分流; 2、污水收集到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3、污水处理到位(自行处理达标排放、预处理接管、委托处理); 4、有排污口的要按规范设置(采样井、标志牌、流量计、在线自动监控装置等等); 5、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6、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两高司法解释—环境污染犯罪: 1、第一条第三项: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2、第一条第四项: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3、第一条第五项: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新环保法25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新环保法59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新环保法60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新环保法63条第三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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