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类通用检验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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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规范明确规定公司五金外观检验依据,确保其质量满足公司与客户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无线/有线摄像机、无线/有线接收机和网络??线/无线摄像机,无线发射机等所有产品检验与试验项目.
3.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外观标准的制订及检验。
3.2 工程部、研发部参照本文件制定相关零件承认、作业标准。
3.3 制造部在制程外观处理过程中参照本文件予以执行。
4.定义
4.1 检验设备:
1. 检验平台 2. 游标卡尺 3. 酒精 4. 百格刀
5. 3M/600胶带 6. 厚薄规 7.孔径规 8. 牙规/环规
4.2 缺陷定义:
4.2.1致命缺陷(CR):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安全状态的缺陷(产品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4.2.2严重缺陷(MA):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重要质量
特性不符合规定)。
4.2.3次要缺陷(MI):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4.3 检验条件:
4.3.1 照明条件:400~800LUX日光灯
4.3.2 观察角度:被检测面与视线在45度范围内旋转,左右转动15度范围
4.3.3 观测距离:距被测物表面距离为300~350mm
4.3.4 观察时间:5~10秒
4.3.5 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4.3.6 在以上条件下,目视可见的不良现象品质部认为是缺陷。
4.4 外观现象描述定义:
4.4.1 刮伤/划伤:产品表面出现各种凹线或痕迹由于碰撞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可见的缺损、变形或凹坑。
4.4.2 毛边/披锋:精加工未彻底,在表面形成不规则状的毛边等。
4.4.3 基材花斑:电镀或氧化时因材料腐蚀,或材料中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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