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义分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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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培训 2007年11月 座谈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 酒店的调整策略 第一部分 劳动合同法 一、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一样吗? 2、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法还有用吗? 3、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什么条款? 4、为我们员工带来了什么福利? 5、企业如何应对呢? 《劳动合同法》颁布 审议通过时间:2007年6月29日 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施行时间:2008年1月1日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三、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五、劳动合同的期限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 七、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一、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十二、集体合同 十三、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新规定 一、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1、根据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劳动法律体系,包括了劳动,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所有的法律规范 2、劳动法规定的条款比较少,劳动合同问题在劳动法中只有一章、仅仅几条规定。 3、要通过几条规定把复杂的劳动问题规定清楚是很难的,实际也做不到。?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劳动关系的建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降低用工成本 、逃避缴交社保、经济补偿 2、随时解雇员工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项措施 一、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二、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项措施 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什么叫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统称为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 (1)工作时间的限制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 (2)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 (3)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4)对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1)安全技术 采取各种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 施,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劳动者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地从事生产劳动。 (2)劳动卫生 采取各种保证劳动卫生的技术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和消灭职业病及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劳动条件 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为劳动者创造舒适、良好的作业环境。 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4)工作时间与休假 安排好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使劳动者能经常保持健康的体魄、高涨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效率。 (5)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根据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依法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 什么叫劳动条件? 按“劳动法词典”解释: (1)有关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和劳动强度等方面的条件。如厂房建筑和机器设备的安全状况,车间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防护用品,安全卫生设施,机械化程度等。 (2)泛指劳动者借以实现其劳动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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