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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工程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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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1911 号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版) 建设单位:高邮市东方港务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 概述 概 述 概 述 0.1 建设项目的特点 高邮市位于江苏省中部,淮河下游,高邮湖畔,京沪高速公路、连淮扬镇铁路、 京杭运河、安大公路、新淮江公路纵贯全境,境内水网密布、通江达海。内河港口 主要分布在京杭运河、通扬线、三阳河等干线航道沿线和通航条件较好的区域,为 高邮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成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 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根据《扬州内河港总体规划(调整板)》,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分布有城北、城 东、界首、三垛等4 处作业区,分别服务于高邮市区、高邮经济开发区、界首镇及 三垛镇的内河运输。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63”专项行动以及省厅交通干线- 港口码头专项整治要求,为提升京杭运河高邮段生态环境,维护好运河世界遗产, 高邮市计划逐步转移城北作业区以及部分取缔的非法码头的建材至城东作业区。截 止到2020 年,高邮市计划逐步搬迁位于京杭运河、三阳河、北澄子河沿线非法码 头共计约20 家。根据工可报告,本项目承担的矿建材料、水泥主要是城北作业区 以及部分取缔的非法码头转移过来的运量,其中城北作业区矿建材料运量183 万吨 /年、水泥运量37 万吨/年,取缔的非法码头的矿建材料运量约40 万吨/年,本项目 承接的矿建材料运量约220 万吨/年、水泥40 万吨/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贯彻了 省委、省政府“263 ”行动要求,同时整合了高邮市部分码头,保障了高邮地区经 济发展。 本项目位于高邮市卸甲镇,北澄子河南岸,南圩大桥下游。新建 1000 吨泊位 8 个,其中散货泊位6 个,件杂货泊位2 个,码头共占用岸线长度631m,2025 年 设计吞吐量为 300 万吨/年。货种为矿建材、水泥等散货,袋装粮食、袋装饲料、 钢铁等件杂货,以及水泥。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以住宅、耕地为主。评价范围内无 古树名木及国家级保护植物和濒危植物,无珍稀野生动物和鸟类栖息地。本项目周 边2500m 范围内分布着北圩、汤家圩、新沟组、小林庄等50 处居民点,工程施工 期、运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0.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 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 行性研究阶段,应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高邮市东方港务有限公 司委托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 托后,项目组成员对项目拟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根 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区域,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是相符的。 根据《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本项目位于城镇工业集中区,属于重 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中的水利水运建设用地,符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根据《扬州内河港总体规划(调整板)》,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 东作业区规划货种有矿材、钢铁、化肥、木材和粮食等,位于通扬线(北澄子河) 南岸城乡结合部,南圩大桥上、下游两侧,规划公用港口岸线合计1220m。本项目 占用岸线631m,货种与 《扬州内河港总体规划(调整板)》相符,因此,本项目的 建设符合 《扬州内河港总体规划(调整板)》的要求。 0.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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