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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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1).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①公司技术部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技术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②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③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5).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11).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安全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总经理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1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总则
①本公司生产设备统一由工程部归口管理,所有设备应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②新购设备由工程部组织人员开箱验收,清点随机附件。安装调试后移交班组使用。
③主要生产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和保养应定人、定机。
④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结构、性能、规格,经考核合格,持证操作。
⑤严格执行设备的交接班工作,操作者应按规定填写有关内容。
⑥严格执行设备二级保养制,作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⑦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向工程部报告,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向工程部报告,工程部应迅速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作到“三不放过”。
注:四不放过原则是:
事故原因未找到不放过;
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
责任人没接受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设备的保养
设备的保养分为二级保养,既日常保养、定期保养。
①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由设备的操作者上班前下班后15分钟的时间内,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内容为:
清扫、擦拭设备上灰尘和油污;
对各部位进行检查、调整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②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一般在设备运行一年或5000小时之后进行一次,由维修工与操作工共同进行。保养内容为:
完成日常保养全部内容;
检查、清洗传动部位,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
检查并整理气路的管道、电路部分的线路;
电路控制箱或电路控制板的线路、配件检查、除尘;
调整各运动件之间的间隙;
调整校验设备的精度;
清洁设备内外表面,做到无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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