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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第6单元地理选择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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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隋唐五代的音乐(589—960年) 第一节 宫廷音乐机构 隋唐时期为了适应宫廷音乐高技术发展的需要,建立起由政府管辖和宫廷管辖两个不同体系的音乐机构,乐工达数万人,规模宏大,分工细致,属历代之冠。 太常寺是隋唐代掌管礼乐的最高行政机构,由太长卿主管。属太常寺(简称太常)管辖的音乐机构有大乐署、鼓吹署,而属宫廷管辖的有教坊和梨园。 一、大乐署是唐代管辖雅乐和燕乐的音乐机构,且负责对女子乐工的训练与考核。它是太常寺所管辖的音乐机构之一。详见书48页。 二、鼓吹署是太常寺下属的另一音乐机构,专管仪仗中的鼓吹音乐,其规模从数百人至千人。 三、教坊是宫中训练、培养乐工并演出的机构,在隋代便已设立(《隋书·音乐志》)。到了唐初,在宫中设立内教坊,但归太常寺管理。到了唐开元二年(714),除宫廷内教坊外,又在宫外设立了左、右二教坊,此后宫中派教坊使管理,不再辖署太常寺。 在唐代教坊有五处:宫廷内教坊、西京的左、右教坊、东京的左、右教坊。 唐全盛时,教坊有乐工近两千人。在五处教坊中宫廷的乐工技术最为全面,宫外的左教坊善舞,右教坊善歌。 教坊中女乐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天资聪颖、才华出众的女性住宜春院,成为“内人”或“前头人; 第二类,声色技艺稍次的女乐,其身份地位低于内人,住云韶院,称为“宫人”; 第三类,曲*弹家,是由平民女子选入宫中,练习琵琶、三弦、箜篌、筝等乐器的女乐。 前前两类以歌舞擅长,常由皇帝“进点”出舞或唱歌,后一类专习乐器,有时也夹在舞队充数。 四、梨园,是专门演习法曲的机构。 法曲是一种有歌、舞、有乐器演奏的精致歌舞曲,需要有精湛的技艺,它是宫廷音乐艺术精华最集中的地方。 唐代梨园有三个:宫廷有一处,也是最重要的梨园,有男艺人三百,女艺人数百名。第二个梨园在西京,属西京太常寺管辖的“太常梨园别教院”,演习法曲,并担任新作品排练,人数约一千人左右。第三个梨园是东京洛阳太常寺管辖的“梨园新院”,表演范围较广,约有一千五百人。 梨园创立于开元二年(714),至代宗大历十四年(779)解散,历时65年。这反映了唐代音乐有兴盛趋衰落的过程(《新唐书·礼乐志》)。 隋唐的多种音乐机构对音乐人才的选拔、音乐作品的创作与推广、音乐技术的进步,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节 宫廷音乐 隋唐时期,宫廷音乐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已达到十分繁荣的地步,重要的形式有: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坐部伎、立部伎、法曲、大曲等等。 一、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 隋唐的七、九、十部乐是隋与唐初时宴乐的分类,它们是按地区或国别分类。 隋初颁定七部乐分别为清商伎、国伎、龟(qiu)兹伎、安国伎、高丽伎、天竺伎和文康伎七部,这七部乐继承了南北朝时期一些不同地方或国家的音乐传统,又适应隋代宴享之用。 到隋炀帝大业年间,将国伎、文康伎改为西凉、礼毕,并增设疏勒、康国两部合为九部。到唐初,沿袭隋代乐别,并去天竺、礼毕,增设燕乐和扶南两部,为初唐九部乐。 唐代宗时,又加高昌伎为十部乐。 隋 七部乐(开皇初) 清 国 龟 安 天 高 文 商 兹 国 竺 丽 康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九部乐(大业中) 清 西 龟 疏 康 安 天 高 礼 商 凉 兹 勒 国 国 竺 丽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毕 唐 九部乐(武德初) 燕 清 西 龟 疏 康 安 扶 高 商 凉 兹 勒 国 国 南 丽 乐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十部乐(贞观中) 燕 清 西 高 龟 疏 康 安 扶 高 商 凉 昌 兹 勒 国 国 南 丽 乐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伎 在这些音乐中,西域诸国与我国西部一些民族的乐舞占有很大比重,这反映了隋唐时期西域音乐的相互融合,宫廷音乐各具特色之极其繁荣的局面。 二、坐部伎和立部伎 坐部伎与立部伎是晚于七、九、十部乐形成在唐代宫廷的燕乐,两者各有其表演特色、规模、人数。其中大多数乐舞具有西域音乐与中原音乐相融合的新风格,龟兹伎、西凉伎在其中占有较大比重。 1坐部伎在室内表演,一般3—12人用丝竹乐伴奏,有《燕乐》(包括《景云乐》、《庆善乐》、《破阵乐》、《承天乐》四部)、《长寿乐》、《天授乐》、《鸟哥万岁乐》、《龙池乐》、《小破阵乐》六部乐舞,以抒情、幽雅见长,音乐细腻,并注重个人技巧。 2立部伎在室外表演,通常用64—180人不等,用锣、鼓等乐器伴奏,有《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八部乐舞,以气势磅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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