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要点.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深圳市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确保我市饮用水卫生安全,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卫函[2008]4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状况,进一步提高我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城市市政水厂、区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市政水厂、街道政府所在地供水水厂。
三、检查内容
(一)对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开展水质消毒处理及水质监测情况以及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调查供水单位和设施基本情况,并完成监督检查表(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我市为卫生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地区,各相关单位继续按照试点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三)对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和水性疾病监测能力进行调查,完成相应调查表(具体情况见附表2、附表3)。
四、工作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市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区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做好质控工作。
(三)市、区、街道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表(见附表1)。
(四)市、区、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机构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和水性疾病监测能力进行调查,完成相应调查表(见附表2、附表3)。
五、时间安排
(一)检查实施(2008年8月-2009年4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工作方案,按照工作分工,全面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完成相关调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和调查表格。
1、第一阶段 2008年8月-10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对城市市政水厂、区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市政水厂的基本情况调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和水性疾病监测能力的调查。
2、第二阶段 2008年11月-2009年4月,完成街道政府所在地供水水厂的基本情况调查。
(二)阶段总结(2008年11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第一阶段完成的供水单位调查表录入相关系统(软件随后发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和水性疾病监测能力录入相关系统(软件随后发放)。
各区卫生监督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调查表(软件录入后自动生成)及阶段总结报市卫生监督所。我局将在此期间组织督查组抽查各区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全面总结(2009年5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请于2009年6月5日前将辖区第二阶段基本情况调查表(软件录入后自动生成)及总结报市卫生监督所,我局将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进行全面总结。
联系人:何天菲
电话传真E-mail:hjwsk@wsjd.sz.gov.cn
附表:1.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表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检测能力调查表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性疾病监测能力调查表
附表1. 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表(一)
标准编码:??????
一、基本情况
供水单位名称:
投入使用时间:????年/??月
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 区(县、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类别:?设市城市市政水厂 ?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市政水厂 ?城市企业自建水厂
?城市学校自建水厂 ?其他(请注明)
职工总人数:????人 供、管水人员数:????人
设计供水能力:???.??万吨/日 实际供水能力:???.??万吨/日
供水人口:???.??万人 二、水源基本情况
水源类型:?江河,水源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