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办法》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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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公司解困振兴贡献力量。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法规,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需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是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交通安全奖惩办法的落实执行,激励主管领导、车管干部、驾驶人员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提升整体素质,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条 奖优罚劣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和“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必须设有主管领导和车管干部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含外租)的安全奖惩均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第七条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发生碰撞、碾压、擦刮、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所造成的人员和牲畜伤亡、车辆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八条 事故统计范围:凡发生在道路上、厂区、施工现场、家属区内的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均在统计范畴。
第九条 交通事故类型划分:按其后果可分特大、重大、一般、轻微等四种类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 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条 交通事故的报告
1.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五日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两日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4小时内、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时电话(电报)报告。
2.在(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五日内将道路交通肇事报告报公司办公室。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 第十一条 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 第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道路交通事故真实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事人应全力协助公安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调查、取证和后续工作的完成。
第四章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第十四条 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由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成员包括安监部、人力资源部、派出所、宣传部、行政办公室、物资设备部、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主要是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五章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罚
第十五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调查、分析、认定后,公司交安委根据“责任认定书”中责任大小,除交警部门处罚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单位车辆发生事故:
根据事故等级及事故责任认定处罚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罚等级分类表(含外租车辆)表(1)。
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违章对单位及驾驶人的处罚:
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罚见道路交通违章处罚表(2)
第十八条 谎报或隐瞒不报道路交通事故(超过24小时以上的)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每发生一件,罚款责任单位3万元。
第六章 交通安全工作的奖励
第十九条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公司每年都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上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一年的工作,对评出的年度先进单位、先进车管干部、先进驾驶人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先进单位一个,奖励2000元;先进车队(班组)一个,按人均300元进行奖励;优秀驾驶人20名,每名奖励500元;优秀车管干部5人,每人奖励1000元。
第二十条 根据省、市、区交安委工作安排,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每个百日结束后,公司评选一个优胜单位,授予“优胜单位锦旗”一面,并给予人均200元一次性奖励。(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一般事故发生两件以上的,取消评比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和车管干部实行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进行风险抵押。
单位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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