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办公楼,宿舍1,宿舍2,宿舍3,宿舍4,宿舍5,厂房1,厂房2,厂房3、4,厂房5,杂物房,污水处理室,门卫室2,门卫室1、配电室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杨 坤 林
审 批:
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目 录
一、编制依据
二、建设工程概况
三、《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实施要点
四、关于本项目落实本方案实施步骤的时间节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监理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省住建厅《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
3、 《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
4、 《住宅工程渗漏、裂缝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导则》的通知;
5、 省及市政府地方相关文件规定.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简介:
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福隆村,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67823.9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79261.09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为6794.30平方米,厂房为59165.67平方米,宿舍楼楼为11375.16平方米,附属工程为1753.5平方米。
本工程共1栋办公楼为5层,建筑高度为20.3米,总建筑面积为6794.30平方米,5栋厂房,厂房1厂房为4层、建筑高度为23.55米,总建筑面积为8918.76平方米,厂房2为4层、建筑高度为23.55米,总建筑面积为21039.97平方米,厂房3和厂房4各为5层、建筑高度各为23.75米,总建筑面积各为11003.47平方米。厂房5为1层,建筑高度为15.15米,总建筑面积为7200.00平方米。宿舍楼5栋,高管宿舍为5层、建筑高度为16.5米,总建筑面积为1784.62平方米。宿舍1、2、3、4各为5层,建筑高度各为18.7米,总建筑面积各为2368.44平方米(宿舍4总建筑面积为2485.22平方米)。污水处理室为1层,建筑高度为3.2米,总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杂物室为1层,建筑高度为3.2米,总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配电室和门卫室1为地下1层,地上1屋,建筑高度为4.45米,总建筑面积为889.50平方米。门卫室2栋1层,建筑高度为3.2米,总建筑面积为52.50平方米。
2、本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如下:
①、建设单位: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②、监理单位: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③、勘察单位:广东省湛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④、设计单位:广东华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
⑤、施工单位:广州金盈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开工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项目计划竣工时间 2015 年 8 月
三、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实施要点:
(一) 、落实本工程项目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完善关于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委托书》、《质量承诺书》,并且协调督促其余各方及时完善;
1.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2.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计划于 2015 年 8 月份工程竣工时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3.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规定,督促本项目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协调建设单位建立了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计划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日到场履责,对于项目经理到岗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的检查落实是否到岗,避免造成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无人及时整改落实,发现施工单位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暂停施工、限期整改、扣除项目经理考核分值等处罚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置。
(二)针对目前市场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做好前期的承发包程序及资质合同的检查审核,并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管控,在本项目中杜绝出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1、认真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促使监理机构责任成员能够准确认定,并及时发现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针对学习贯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