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招标文件.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编号: JXYCCG-2011-04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分光光度计等专项仪器、服务器、传真一体机和打印机设备
询价招标文件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月20日
一、询价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现就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分光光度计等专项仪器、服务器、摄像头、传真一体机和打印机设备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1-04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
本次主要采购项目:分光光度计等专项设备1批、服务器1台、摄像头1台、传真一体机1台、打印机2台,共5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评标方法和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收取标书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 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2011-04、电子邮箱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未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上述传真,恕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
6、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7、投标、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1年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郡
11、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月20日
二、投 标 人 须 知
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采购通知,本次政府采购实行询价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
一、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
1、投标函;
2、项目方案及说明、企业实力情况介绍、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是原件)等;
3、投标项目数量价目表;报价应包括外购、保险、利税、关税、管理、运杂、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软件、硬件、培训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承诺或赠送。
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直接参加投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2、逾期送达的;
四、开标方式:由采购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拆封比较评定,得出中标人。
五、评标、定标原则: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六、投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联系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九、联系人:陈郡
三、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中标人):
乙方(采购人):
丙方(招标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