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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问题....ppt

发布:2017-09-28约字共14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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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正文部分问题解答 1、《规定》的发布实行有何重大意义 《规定》颁布实施,是我国档案工作与时俱进的产物,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档案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不仅对各级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时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有着重要指导作用,而且对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将发挥积极影响,必将有力推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规定》以“国家档案局令”的形式发布,属于部门行政规章,具有法律效力。首先我们看一下文件的法律效力等级: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国家档案局的8号令”属于部门规章,它的法律效力低于法规,大于规范性文件。 “令”这一文种,主要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国家行政机关每年都要制发数量不等的文件,但以“令”这一文种发布的文件,其法律地位、行政效力大大高于规范性文件。1987年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两个业务文件就属于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是在这两个业务文件基础上制定的,并以“国家档案局令”发布实施,反映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确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 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意志。也可以说提高了《规定》的法律地位和行政效力,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 《规定》的发布实行将有力促进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界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是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前提,关系到机关文件的存毁。《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各级机关依法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定工作提供了保障。 《规定》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机关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重要来源之一, 机关档案资源是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基础。为确保国家资源的齐全完整并有效提供利用,各机关必须依照《规定》的要求,合理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科学鉴定档案保管价值,准确划分保管期限,为将来档案移进馆打下良好基础,确保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有序进行。 2、《规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划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工作方面,迄今为止经历了五次大的改革。 第一次是1956年、1957年中办、国家档案局先后制定了《党的机关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一般标准》、《国家机关一般档案材料保管期限参考表》;第二次是1964年发布了《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试行草案),将党政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合二为一;第三次是1983年国家档案局颁发了《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第四次是 1987年国家档案局颁发了《关于机关档案保管的规定》、《机关文件材料规档和不归档的范围》。这次《规定》的制定与发布,是我国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界定工作方面的第五次改革,与上改革时隔20年。 1987年国家档案局颁发的 《关于机关档案保管的规定》、《机关文件材料规档和不归档的范围》两个业务文件,在近20年的实践和应用过程中,对划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界定档案保管期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以及办公自动化的日益普及,两个业务文件难以适应新形式下机关档案工作和档案馆工作的实际需要,尤其 是对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和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如反映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重视不够。如知识产权问题、固定资产问题、房产土地问题、人事任免、奖惩、处罚等问题;某些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界定过宽,导致重复归档。如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文件归档问题;某些文件表述可操性不强,造成对一些文件价值判断不准确。如对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一般工作形成的文件价值判定问题比较含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缺泛实质性的监督和管理手段等。如过去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以及保管期限划定由各级关自己制定,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档案部门处于相对被动地位,缺泛监控手段。针对这些情况,各有关部门呼吁对 1987年的两个业务文件进行改革,以便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 3、《规定》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正确界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大力促进机关基础工作,努力推进国家档案资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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