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6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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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项目编号
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 题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6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所用的代码请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如“经济理论”。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中一至七项全部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三、数据表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定的数据结构用计算机录入。若有其他事宜,请与各单位科研部门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复印请用A3纸,中缝装订成册。各单位的申请书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邮政编码:830003。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申请青年项目请注意申报人的条件。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所报学科代码的2个字符加专业代码的1个字符;细框内填所报学科专业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 “ZXH”,在其后的细框内填入“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分类代码。“公共管理学科”填写“政治学其他学科”代码(即ZZE)。教育学和艺术学直接填写名称。管理学其他学科选择相关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新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能填成“新大经管院”,“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不能填成“新疆社科院历史所”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3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限选1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申请数额可参阅本年度发布课题公告。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主题词 项目类别 A.重点项目 B.一般项目 C.青年项目 学科分类 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担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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