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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036-0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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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EHS-036-00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10月17日发布 2012年11月1日实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EHS部负责监督、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3.2 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规定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 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设动部门协助车间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各部门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班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附件 附件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登记台账》 附件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 6 其他 .1 本制度由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EHS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2 本制度自2012年月1日起实施。 类别 关键设备 主要危险介质及其危险性 是否构成 重大危险源 联系人 主 管 负责人 装置(部位)负责人 备注 附件二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年 月 日 项 目 检查情况(隐患) 改正措施 现场状况 设备 管线 安全 附件 防护 器材 仪表 电气 警示 标志 人员组织 操作 监护 持证 培训 防护 穿戴 班组 活动 其 他 检查人 签名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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