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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解析.doc

发布:2017-01-18约字共2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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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锅炉专业) 批 准: 审 核: 编 写: A版生效日期:2015.02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三公司汉川项目部 目 录 1、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2、编制主要依据 3、执行计划 4、强条的执行、检查 附表: 强制性条文(锅炉专业)执行情况检查表 1、 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编制目的 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1.2、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国电汉川电厂三期扩建2×1000MW工程,参与本工程锅炉专业建设的各单位均应贯彻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本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4.102 锅炉汽包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 适用范围:汽包、汽水分离器、贮水箱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 2 锅炉汽包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符合表4.4.102要求。 表4.4.102 锅炉汽水分离器、贮水箱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检验项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构架、汽包、联箱、压力容器、主要管道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查阅制造质量检验纪录(包括无损探伤等记录)。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或对质量有疑问时,应会同建设单位向制造单位提出质疑,要求补检或复查。未经检查、检验,不得安装。 2 汽包、联箱吊装必须在锅炉构架找正和固定完毕后方可进行;汽包、联箱安装找正时,应根据构架中心线和汽包、联箱上已复核过的铳眼中心线进行测量,安装标高应以构架1m标高点为准。 3 不得在有禁止焊接要求的汽包壁上引弧和施焊,必须经制造厂同意,焊接前应进行严格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本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4.103 锅炉受热面设备及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 适用范围: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联络管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 2 锅炉受热面设备及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符合表4.4.103要求。 表4.4.103 锅炉受热面设备及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锅炉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必须分别进行通球试验。试验用球直径应符合规定。通球后应做好封闭措施。 3 锅炉机组在组合、安装前应经建设单位(业主)组织“监造”和“安检”合格,并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对设备进行复查。如发现制造缺陷应提交业主与制造厂研究处理及签证。由于制造缺陷致使安装质量达不到本篇规范的规定时,应由业主和制造单位代表签证。 4 合金钢部件的材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记;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记,标记不清者再进行一次材质复查。 5 管子安装前必须进行管内清扫,清除锈皮和杂物,安装时如需在管子上开孔,应注意勿使熔渣或铁屑落入管内。 6 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70mm,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 mm。 7 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本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4.104 锅炉杂项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 适用范围:用于锅炉排污、取样、疏放水、加热、吹灰、排汽和加药等设备及管道安装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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