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湖北工业大学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中心主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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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湖北工业大学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 2
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10
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3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17
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7
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8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5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6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物资仪器设备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32
湖北工业大学物资仪器设备招标管理办法 34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处理报废、积压物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2
湖北工业大学处理报废、积压物资的暂行规定 42
湖北工业大学处理报废、积压物资的暂行规定 43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6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47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0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5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中心主要有关制度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56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57
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58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59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6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6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制度及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64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65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和科
学研究与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
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各类型、各层次的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与产
业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和深化教学改革及推进素质教育的重
要条件,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科学与产业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
志,必须与教学、科研、产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学校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
成实验教学任务,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
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努力提
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育培养计划研究和制定实验教学实施计划,
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
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教学应当及时吸收科研和
教学的最新成果,研究和开发先进、新颖的实验技术,更新实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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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
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素质。
第七条 承担科研与产业技术开发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产
业技术开发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产业任务的前提下,发
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
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保证仪
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开发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功能,实施大
型精密仪器设备优化管理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
制工作。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一条 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综
合服务水平,自觉适应实验教学、科学试验及技术开发的新要求。
第三章 建 设
第十二条 学校实验室设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础课每个一级学科一般只设置一个基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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