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动排烟天窗-招标文件(终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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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煤机装备产业园
自动排烟天窗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张家口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招标公司(盖章)
编 制 时 间:二零一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煤机装备产业园自动排烟天窗采购项目 2 1.1 交货地点 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内 3 2.1 招标货物 自动排烟天窗(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 供货周期
要求 2011年7月10日前 4 3.1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工程款 5 4.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投标人需为自动排烟天窗制造企业,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6 11.1 报价方式 采用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方式 7 13.1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1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总金额的2%;形式为现金或银行汇票。 9 15.1 投标文件
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全套投标文件内容需制作两份光盘(word格式,其中涉及表格的可用excel格式)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光盘内容与文字内容不一致时以文字内容为准。 10 17.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大街72号,电话0311-2088822)
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 2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张家口市迎宾馆四楼会议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大街72号,电话0311-2088822)
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 28.3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3 28.3 确定中标人
方式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4 招标文件售价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l项-第5项;
1.2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供货人。
2. 招标范围及供货周期
2.1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该资金的一部分将用于本货物供货合同的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
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李福岳、梁献忠、刘兆华。
7.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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