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与代建(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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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
胡新赞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管理与
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内容
一、管项目理的服务内容
• 建设部2004年10月16日发布建市[2004]200号文,即“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办法》第六条对业务范围进行了阐述,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
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
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
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
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二、代建单位的服务内容
杭政办函〔2009〕33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政
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二○○九年一月十六日发)的通知”规定
(十)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
1.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及相关报批工作;
2.负责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
3.根据合同要求办理或协助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规划、建设、国土资源、
环保等项目的报批手续;
4.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
在工作中应回避有利益关系的单位;
5.负责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签订以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6.按项目进度要求上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按月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
门上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7.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
8.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9.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协助做好竣工验收,组织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工
程决算,负责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
第二部分 项目管理与代建的项目特点
一、项目管理项目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
(一)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
用房;
(二)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
社会事业项目;
(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
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
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
(四)环境保护、水利设施项目;
(五)其他非经营性项目。
二、代建项目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85号)定义的
政府投资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
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
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项目;
(四)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重点
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
(五)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三部分 项目管理与代建形式的选择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全过程管理(目前常用)
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始,经可行性研究、勘察
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直至质量(缺陷)
责任期和项目后评估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
2、分阶段管理
分前期(初步设计批复前)和实施两个阶段进
行管理。
3、执行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但服务内容较施工
监理服务延伸
(1)勘察阶段,(2)设计阶段,(3)施工阶段,
(4)保修阶段。
• (1)勘察阶段
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
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 (2)设计阶段
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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