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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维修调试控制程序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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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 炉 维 修 工 程 锅炉调试、试运行 质量控制程序 2010-10-28发布 2010-11-01实施 xx 程 序 文 件 文件编号 QBG01-34-2010 调试、试运行控制程序 版次/修改码 01/2 页码 第1页共10页 1 目的 对公司锅炉维修后的调试、试运行主要作业(工艺)质量、工作程序作出规定,以确保锅炉调试、试运行的质量受控,为锅炉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锅炉维修后的调试、试运行工作中的质量控制管理。 职责 3.1锅炉维修项目经理对锅炉维修后的调试、试运行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3.2技术员负责编制锅炉调试、试运行方案,项目质保师负责审核; 3.3项目质保师、技术员、材料员、设备员、质检员及各专业责任师负责调试、试运行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并做好记录。 工作程序 4.1 烘炉 4.1.1烘炉前的准备 A.烘炉人员都已经过培训合格,并排列值班表,按要求,准时到岗。 B. 锅炉管路已全部安装、水压试验、烟风道、炉墙砌筑及保温工作已全部结束,并已验收合格,送引风机均已安装调试合格,能投入运行。 C. 烘炉所需的热工电气仪表均已安装,并校验合格。 D. 已安规定要求,在过热器中部两侧放置了灰浆拌。 E. 烘炉用的木柴、柴油、煤碳及各种工具(包括检查、现场照明等)都已准备完毕。 F. 烘炉用的设施全部安装好,并将与烘炉无关的其它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场地清理干净。 4.1.2烘炉工艺 4.1.2.1火焰烘炉 程 序 文 件 文件编号 QBG01-34-2010 调试、试运行控制程序 版次/修改码 01/2 页码 第2页共10页 A.重型炉墙,第一天温升不超过50℃,以后每天不超过20℃。烘炉后期烟温不得超过220℃。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得超过80℃,烘炉后期不得超过160℃。保温2~3天。 B.耐热混凝土炉墙,必须在正常养护期满之后,方可烘炉。温升不得超过10℃/小时,烘炉后期温度不得超过160℃,而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烘炉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C. 烘炉时间一般为7-14天,具体天数应根据炉墙的具体情况、当时当地的气候条件等因素而确定。 4.1.2.2蒸汽烘炉 A.在水冷壁集箱的排污阀处,接通压力为0.3-0.4MPa的饱和蒸气,使蒸汽不断地进入锅炉,通过水的自然循环逐渐提高水温,将炉水加热,以达到烘炉目的。蒸汽烘炉,应使锅炉保持正常水位,水温应保持在90℃左右。 B.对于轻型炉墙,烘炉时间一般为4-6天;对于重型炉墙,烘炉时间一般为14-16天。烘炉后期,可增加火焰烘烤以保证干燥质量。 4.1.2烘炉注意事项 A. 烘炉期间,应经常检查炉墙及烘炉情况,按烘炉温度曲线控制温度,并检查炉墙温升情况,勤观察,勤记录,防止炉墙裂纹和鼓凸变形的发生。 B. 烘炉达到一定温度后,因蒸汽产生会造成水位下降,应及时补水并防止假水位出现。在烘炉过程中,可用事故放水门保持汽包水位,避免很脏的炉水进入过热器。 4.1.3烘炉的合格标准 1、炉墙经烘烤后不应有变形和裂纹,混凝土不得有塌落等缺陷。 2、凡达到下列规定中任一种标准时,即认为达到干燥合格标准: 1.炉墙灰浆试样法 在燃烧室两侧中部,炉排上方1.5-2米处(如煤粉炉,可在燃烧器上方1-1.5米处)和过热器或相当于过热器的位置的两侧炉墙中部,分别取耐 程 序 文 件 文件编号 QBG01-34-2010 调试、试运行控制程序 版次/修改码 01/2 页码 第3页共10页 火砖和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各50克,若其含水率小于2.5%,则为合格。 2.测温法 在燃烧室两侧中部,炉排上方1.5-2米处(如煤粉炉,可在燃烧器上方1-1.5米处)的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毫米处设测温点,当该点的温度达到50℃或在过热器(或相当的位置)两侧炉墙耐火砖与隔热层结合处设测温点,而当此点的温度达到100℃时,再继续保持48小时为宜。 4.2 煮炉 4.2.1煮炉前的准备 A. 炉墙材料含水率达7%以下时,即可开始煮炉。 B. 化学水处理及煮炉的药品已全部准备,加药、取样管路及各传动设备(包括照明设施)已全部安装结束并已调试合格。 C. 锅炉、化学分析等各部分的操作人员均已全部到岗。 4.2.2煮炉工艺 A. 加药量的确定 药剂的加入量应根据锅炉锈蚀、油污情况及锅炉水容量而确定。如锅炉的技术文件无规定时,煮炉加药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药品名称 加药量(千克/立方米 水) 铁锈较薄 铁锈较厚 氢氧化钠(NaOH)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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