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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汉字简化,和中国有什么区别?
?指出这些弊端,并不是为了反对汉字简化。事实上,汉字的简化是必须的。
INCLUDEPICTURE \d /ninja/1/2016/04/ninja146064217575812.jpg \* MERGEFORMATINET 文改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章在全国文改会议上发表讲话。吴承认简体字缺乏系统,但辩护称汉字本就不是系统化的文字
前一期专题《乾隆变成干隆,是谁的错?》,回顾了1949年后大陆的“汉字简化史”。略言之:因为从1950年代-1980年代,政府主导汉字改革的终极目标,是“汉语字母化”,简体字只是被当作字母化完成之前的一种过渡手段,所以简体字改革方案做得相当粗糙,留下了相当多的问题。当“汉语字母化”终止,原本只是“权宜之计”的简体字不再是“权宜之计”,这些问题就变得非常突出了。
那么,当年的简体字改革方案,究竟粗糙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可以和日本的汉字简化方案,来做一个比较。
中、日本两国的汉字简化,存在着两个比较大的区别
日本在1946年正式推行简体字,比中国早了整整10年。与中国相比,日本的汉字简化,有两个最重要的特点。
一、日本在简化之前,研究确定了现代通用汉字的字量,中国没有做这个工作
基于对汉字使用频率的清查,日本政府于1946年公布了1850个字的《当用汉字表》,1951年又颁行了92个字的专供取名之用的《人名用汉字别表》。这1942个字,就是日本对汉字进行规范和简化的范围。不在这个范围内的字,不做改动。
全盘梳理,清查家底,圈出现代汉语通用字(包括常用字和不常用但现代汉语必须使用的字),是简体字改革的基础。这个基础性的工作如果不做,简体字改革就没有一个核心的范围。恰恰中国50-80年代的汉字简化,始终就没有做这个基础性的工作。既没有类似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汉字的数量也一直受领袖意见左右而摇摆不定——1952年的第一稿是700字;稍后的第二稿只有338字;第三稿又陡增至1634字……结果,就出现了该简化的字没有简化,不必简化的字却大量简化的怪事。很多常用汉字,像餐、藏、貌、翻、臀、蠢、罐、警、……仍笔划繁多,没有简化;很多罕用字、冷僻字,像糰(团)、糶(粜)、癤(疖)、潷(滗)、籩(笾)、颸(飔)、……却都被简化,收进了1964 年的《简化字总表》当中。
没有梳理现代通用汉字的范围,还有一大弊端,即:汉字是按照字形、字音和字意三大维度来造字的,没有确定通用汉字的范围,就会导致部分通用汉字被按某种原则简化处理了,另一部分通用汉字却没有得到相应处理,以致汉字的内部系统,产生不必要的逻辑混乱。比如,溝、構、購,被简化成了沟、构、购;講,却被简化成了讲;媾、篝等字,却又完全不简化。原本同属一个“冓”旁系列的字,简化后竟然变成了三个偏旁系列,字形系统完全乱套了。相比之下,日本因为确定了“当用汉字”的范围,范围内的同系列汉字,在简化时绝大部分采取了统一原则;日后扩充“当用汉字”时,也是继承之前的原则对新扩之汉字进行简化,就没有出现类似的混乱。
二、日本的汉字简化,比较重视类推原则;中国的汉字简化,否认类推原则
汉字简化,有两种主要来源。一种是按原则类推,相同的繁体偏旁,应该被简化成相同的简体偏旁;一种是采纳民间的“约定俗成字”,这就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了。日本的学者比较重视前者;中国学者则因“群众路线”(70年代的“二简字”甚至直接发动农民来造字)而高度重视后者,否认类推简化的可行性——中国《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收录的352个简化字,大部分属于民间“约定俗成字”。
这就直接导致中国的简体字,在体例上出现了大混乱。很多部件本可以只用一种方式简化,但往往是一个字一个样——比如,“昜”至少有三种简化模式:杨(楊)、阳(陽)、伤(傷);“登”则至少有四种:证(證)、邓(鄧)、灯(燈)、镫(鐙)。很多可以一并类推简化的汉字组,有些只类推一半,中途莫名其妙地变异——比如,盧简化成了卢,瀘、顱也相应简化成了泸、颅,但爐、驢却被简化成了炉、驴。有些又只类推一小部分,其余的原封不动——比如,憶、億已经简化成了忆、亿,臆、噫却不简化。汉字固有的逻辑体系,就这样毫无意义地破坏掉了。
相比之下,日本的汉字简化,就比较多地顾及到汉字的体系完整。新加坡文字学者谢世涯评价:“约定俗成和类推简化是会产生矛盾的,这在中日都不可避免,只是日本……有固定的范围,而且他们的简化工作较保守,……同时也比较坚持类推的原则,所以矛盾和混淆的现象比较少,中国则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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