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汇.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较强的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查阅本专业相关资料、撰写论文摘要;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前沿和研究动态。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园林植物种质资源及利用
2、园林植物生物技术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设计
三、学习年限
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修满20学分(公共课8学分,基础课、专业课12学分),非学位课程至少修满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跨专业选修课2学分),必修环节至少修满4学分。
2.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至少参加10次学术报告、作1次学术报告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后方可获得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3.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在第二学年,全日制研究生须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指导实验、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的课内学时数不少于20学时。全日制研究生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五、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
1.研究生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考试与考查记分采用百分制。公共课与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为合格。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1次。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补修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2门,并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入总学分。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否则不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且不允许重修。
3、研究生若违反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学籍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研究生处批准后,可重修1次。
六、培养环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须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院(部)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施行。
2、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在筛选过程中,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应进行淘汰或分流。中期筛选在第四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
3、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七、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1.论文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