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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课件-生活服务业.pptx

发布:2017-05-21约1.81千字共4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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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指货物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只对增值部分征税的税种。属价外税,有增值才征税没有增值不征税。 例如:一项销售行为,销售价为20万元,进价为10万元,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20-10万元=10万元;生活服务业营改增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也就是说,酒店业的纳税人,在今年“五一”之前缴纳的是营业税,从今年“五一”之后,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算方式不同:营业税直接依据销售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而增值税按销售额*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后,还要扣减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额,才是最终的应纳税额。并且,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而营业税的计税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与原营改增政策相比较,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有所增加。 1. 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5月1日之后开具的。 2.增加购进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主要有5种:(1)建筑服务;(2)部分金融服务(主要是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部分保险服务);(3)租赁服务;(4)商务辅助服务;(5)部分生活服务。 3.购进服务不得抵扣项目主要有5种:(1)旅客运输服务;(2)贷款服务;(3)餐饮服务;(4)居民日常服务;(5)娱乐服务。 住宿费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生活服务销售额:主要是指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进项税额: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在提供生活服务时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允许按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政策 ;;;;;;;;征收管理;;;;视同销售行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例】以小明餐厅每月营业20万元为例。 营改增前:每月纳营业税20*5%=1万元 营改增后:适应3%征收率,即20/(1+3%)*3%=0.58万元 减少税额4200元。 ;(一)税负问题 住宿业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看似提高一个百分点,但由于可抵扣项目较多,税负可能会有较大下降。 以酒店为例,住宿业的主要支出为房屋、装修费用及人工。酒店购买的房屋、支付的房屋租金和装修费用按照11%税率抵扣,购进的家具、电器等按照17%税率抵扣。总之,只要规划得当,税负会低于营业税。 但长期没有接触过增值税的住宿企业要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住宿企业需要改变经营模式,从正规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处购货,才能降低自已的税负。 住宿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征收率为3%,也要低于营业税。 ;例如,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含税)106万元,同期采购设备、材料等成本支出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 营改增前: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6*5%=5.3万元; 营改增后: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6/(1+6%)*6%-1.7=4.3万元 同样的收入水平,营改增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相比较营业税少负担税款1万元。;;;;发票问题 1.发票种类。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发票主要有四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 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是通用定额发票,四是特殊行业冠名发票。;发票问题;营改增纳税申报期有何特别规定? ; 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如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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