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思品第三单元《融入社会 肩负使命》复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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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社会 肩负使命 1 第 三 单 元 复 习 陈店初级中学 彭建军 六.参与政治生活 七.关注经济发展 八.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梳理 制度保障 法律保障 如何参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依法参与政治生活 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 六.参与政治生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决定重大事务 依法治国方略;前提等;依法行政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3点);制定修改的程序更严格.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建议权﹑监督权; 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人民 人民代表 选举产生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组成 产 生 国 家 机 关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对人大负责 监督罢免 权力机关 “一府两院” 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权 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如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提出质询、组织调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 各部委办 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依法治国 1、含义: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 2、意义: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的要求。 3、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 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关键 违法必究-保证 4、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 5、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从内容 根本性质 根本制度 国家的根本任务 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等 社会主义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母法” 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从法律效力 “子法” 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明确规定: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分之五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 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 依法参与政治生活 政治权利 内容:选举与被选举,批评、建议、申诉、 控告、 检举揭发等 途径:1、向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 2、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进行监督。 依法行使: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2、如实反映,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 3、不能采用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 政治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 关注经济发展 共同富裕根本原则 四个尊重让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 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基本经济制度(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如何参与 七.关注经济发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基础) 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 国有经济是主导;对非公有制鼓励、支持、引导 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关注国家的经济建设,学会理财,合理消费 “三步走”奋斗目标 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注意两个“一百年”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的经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 主体 非公有制经济 有益的必要的补充 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 含义: 作用 : 集体经济 含义: 作用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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