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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镇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南昌县乡镇、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与转变南昌县乡镇、县直单位的服务、责
任、效能与公众意度与工作行为,强化服务型政府功能,提高各单
位的办事效率与工作质量,促进勤政廉政,强化绩效管理,结合南昌
县实际,特制定南昌县乡镇、县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二条绩效考核遵循逐级分类、重点突出、个性与共性结合、
简便易行的原则,结合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乡镇、县直单位目标
绩效管理考核方案,通过运用年终与月度、定量与定性、抽核与普核
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有效评价乡镇、县直单位的工作实绩与效能,以
有效促进建设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树立“为人民服
务”的政府形象。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成立南昌县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南昌县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的
要紧成员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构成。领导小组要紧职责为:
(一)负责绩效办法、绩效考核目标及有关制度的审定。
(二)负责监督、保护绩效考核的公平与公正。
(三)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审定。
(四)协调与研究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下称绩效办),绩效办
主任由南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第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县委办
或者政府办担任。绩效办为南昌县常设工作机构。绩效办要紧职责为:
(一)负责绩效办的日常工作,制定绩效办法、绩效考核目标及
有关制度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月度、年度绩
效考核;
(三)负责将绩效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及结果运用。
(四)负责对全县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完善绩效考
核办法的建议。
(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职能相近与考核分类原则,
绩效办下设综合协调组、机关组、乡镇组、教育组、卫生组与公检法
司组。各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绩效办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为绩效办
其他组开展工作奠定工作基础与提供日常工作服务;
2、机关组根据绩效办工作职责承担县直单位绩效考核的各项工
作;
3、乡镇组根据绩效办工作职责承担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的各项工
作;
4、教育组根据绩效办工作职责承担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绩效考核
的指导监督工作;
5、卫生组根据绩效办工作职责承担县卫生系统单位绩效考核的
指导监督工作;
6、公检法司组根据绩效办工作职责承担县公检法司系统单位绩
效考核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五条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均应成立本乡镇、本单位的绩效
考核领导小组与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便有效与县绩效考核办工作对接,
并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成为乡镇、县直单位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乡镇、
县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均应由乡镇、县直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考核对象及分类
第六条本方案适合下列考核对象:
(一)乡镇、管理处(管委会)17个,分成二类
1、工业服务类乡镇7(个):莲塘镇、向塘镇、东新乡、银三
角管委会、富山乡、八一乡、武阳镇;乡镇系数为1.4;
2、农业综合类乡镇(10个):南新乡、落巷镇、泾口乡、塘
南镇、幽兰镇、三江镇、广福镇、黄马乡、岗上镇、塔城乡;乡镇系
数为1.2;
(二)县直单位,列入绩效考核的县直单位共59个(不垂管部
H),根据相似工作性质、职能,划分为经济与社会进展部门、执法
监督管理部门、四大家办公室机(关)与副县级领导兼任要紧领导部
门与党群部门四大类,大类部门系数分别为:1.2、1.1、1.0、0.9示(
范数字,待定)。在每一大类中,根据工作的责任、工作量及下属单
位规模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