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法学类题稿.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6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大纲
法学类专业
本考试大纲是以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为依据,以中等职业教育法律事务专业教材《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王启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2月版)、《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马永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第1版)为基础,参照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知识及技能要求制定的。
一、考试对象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考试总体要求
第一部分 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
知识目标:
1.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熟悉、理解《刑法》、《刑法修正案》(三)(五)(七)(八)(九)、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等基本规定的条文内容。
能力目标:
熟练地运用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刑法》、《刑法修正案》(三)(五)(七)(八)(九)、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的基本规定,认识、分析、判断、评价、说明、阐释、解决刑事法律事务和刑事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 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
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熟悉、理解《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规定的条文内容。熟练地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基本规定,认识、分析、判断、评价、说明、阐释、解决民事法律事务和民事法律问题。
三、考试内容要点
第一部分 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共150分)
1.刑法概述(2分)
(1)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性质
(2)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和法律根据;刑法的任务
(3)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体系;刑法的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2分)
(1)罪刑法定原则:含义;法律规定;具体应用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含义;法律规定;具体应用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含义;法律规定;具体应用
3.刑法的效力范围(2分)
(1)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我国刑法的保护原则;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
(2)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我国刑法的生效时间;我国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原则以及我国刑法的溯及力
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3分)
(1)犯罪概念与特征:犯罪概念;犯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2)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内容;犯罪构成的特征:主客观的整体性;抽象性;法定性
5.犯罪客体(2分)
(1)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客体的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6.犯罪客观方面(6分)
(1)犯罪客观方面概述: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2)危害行为: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的种类;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作为:作为的概念;作为的实施方式;不作为:不作为的概念;不作为成立的条件
(3)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作用
(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特征;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5)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的种类以及法律规定
7.犯罪主体(4分)
(1)犯罪主体概述:犯罪主体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2)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刑事责任能力程度
(3)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精神障碍;生理功能丧失;生理性醉酒
(4)自然人犯罪主体的种类:一般主体;特殊主体:概念、分类
(5)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8.犯罪主观方面(10分)
(1)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犯罪主观方面的要素;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2)犯罪故意:犯罪故意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犯罪故意的类型: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3)犯罪过失:犯罪过失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犯罪过失的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几个相近概念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4)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5)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目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