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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PDF

发布:2017-05-22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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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0-01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 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 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现持有三一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1,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流通 A 股 4,889,583 股。 兴华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拟择机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 并争取股权转让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的二届一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所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目前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从而提高 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 年9 月 1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 本次出售所持三一重工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华公司持有三一重工流通A 股 4,889,583 股,持股比例为 0.22%,持股成本为 77.91 万元。兴华公 司将该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出售三一重工股份,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整体 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股份出售后,所 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目前仅是对公司拟出售资产的事项进行授权,且相关事项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涉及该资产的实际性处置,公 司目前暂无法对该部分资产出售后对公司的影响做出明确判断。公司 将随着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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