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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PDF

发布:2017-09-09约9.44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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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7-07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天目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 售安阁弄房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天工商厦部分房产的议案》,以 人民币260 万元向张培根出售位于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 号3-6 层、 总建筑面积877.6 平方米的安阁弄房产,无土地权证;向胡伊洁等9 人 出售于2013 年6 月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位于天工商厦锦城街道广场路无 门牌9 处房产。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安阁弄房产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鉴于该房产目前因土地证未分割而 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转让后受让人与杭州天目永安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集团”)办理土地证分割等事宜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如有纠纷公司不承担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天目药 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安阁 弄房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天工商厦部分房产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人民币260 万元向张培根出售位于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 3 号3-6 层、总建筑面积877.6 平方米的安阁弄房产,无土地权证; 向胡伊洁等9 人出售于2013 年6 月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位于天工商厦 锦城街道广场路无门牌9 处房产。 本次交易对方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7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出售安阁弄房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天 工商厦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未超过董事 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售安阁弄房产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受让人:张培根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24196xxxxxx211 住所:浙江临安市高虹镇长青村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 号3-6 层、总建筑面 积877.6 平方米的安阁弄房产。 1、本次标的具体情况: 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 号3-6 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临城字第02766 号; 房屋所有权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登记时间:2007 年8 月3 日; 房屋性质:企业办公用房; 总层数:3-6 层; 建筑面积:877.6 平方米; 2、权属情况说明 该房产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土地使用证为永安集团所有,并 由其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证号:临国用(2000)字第 011632 号,地号01-90-21,公司3-6 楼房产无土地使用权权证。 3、交易资产情况 根据公司2016 年经审计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成交价格 1 安阁弄办公楼 877.6 平米 267.12 91.75 260 考虑到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安阁弄房产性质是企业办公用房,且 只有房产证、无土地权证,加上年代久远、房屋破旧等原因,周边市 政设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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