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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公务往来车辆接待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发布:2017-05-25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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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公务往来车辆接待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来我校执行公务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以公务“接待票”抵充车辆停车费。为规范“接待票”的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从严控制,按实发放”的原则,校内各单位自主填报《中南民族大学公务往来车辆接待票申请表》和《中南民族大学公务往来车辆接待票结账清单》,到保卫处办理有关领取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四。 2、“接待票”每张5元,各单位按需购买,所需经费由保卫处汇总后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从该单位相关经费中划扣,划扣经费归口到学校门禁车辆收费专项中。 3、各单位在使用“接待票”时,须在“接待票”正面加盖各单位公章方能使用。 4、“接待票”当日有效,停车时间不限,一张“接待票”限一车一次进出本校园,出门时交票放行。使用“接待票”进出校园的公务往来车辆不得在校园停车过夜,否则按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中南民族大学校园对外来车辆停车收费的通知》的规定(鄂价工服规〔〕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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