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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浸出物测定标准操作规程.doc

发布:2017-06-10约1.56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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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题目:浸出物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编号: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检验室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目的:建立一个浸出物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浸出物测定的操作。 责任:检验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 1.简述 1.1 浸出物测定法系指用水、乙醇或其他适宜溶剂,有针对性地对药材及制剂中可溶性物质进行测定的方法。 1.2 浸出物测定应选择对有效成分溶解度大,非有效成分或杂质溶解度小的溶剂。 1.3 本法根据采用溶剂不同分为:水溶性浸出物、醇溶性浸出物及挥发性醚浸出物等三种测定方法。 2. 仪器与用具 2.1 分析天平 感量0.1mg。 2.2 药筛、锥形瓶、移液管、蒸发皿、干燥器、电烘箱、电炉或电热套、水浴锅(可温)、冷凝管、索氏提取器。 3. 操作方法 3.1 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测定用的药材供试品须粉碎,过二号筛,并混合均匀。 3.1.1 冷浸法:取供试品约4g,精密称定,置250~300ml的锥形瓶中,精密加水100ml,密塞,冷浸,前6小时内时时振摇,再静置18小时,用干燥滤器迅速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0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 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3.1.2 热浸法:取供试品约2~4g,精密称定,置100~250ml锥形瓶中,精密加水50~100ml,密塞,称定重量,静置1小时后,连接回流冷凝管,加热至沸腾,并保持微沸1小时。放冷后,取下锥形瓶,密塞,再称定重量,用水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用干燥滤器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5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3.2 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测定(热浸法须在水浴上加热)。除另有规定外,以各品种项下规定浓度的乙醇代替水为溶剂。 3.3 挥发性醚浸出物 测定用的药材供试品需粉碎,过四号筛,并混合均匀。取2~5g,精密称定,置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12小时,置索氏提取器中,加乙醚适量,加热回流8小时,取乙醚液,置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放置,挥去乙醚,残渣置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18小时,精密称定,缓缓加热至105℃,并于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即为挥发性醚浸出物的重量,计算,即得。 4.注意事项 4.1 浸出物测定,供试品应测定2份,2份的相对平均偏差应小于5%。 4.2 凡以干燥品计算,操作时同时取供试品测定水分含量,计算时扣除水分的量。凡未规定水分检查的制剂,浸出物含量可不以干燥品计。 4.3 对于浸出物含量较高的供试品,在水浴上蒸干时应注意,先蒸至近干,然后旋转蒸发皿使浸出物均匀平铺于蒸发皿中,最后再蒸干。 4.4 挥发性醚浸出物测定时“残渣置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18小时”一步操作主要目的是除去醚浸出物中的水分,以防止在下一步加热操作中水分蒸干干扰测定,如果水分较多应及时更换干燥器中的五氧化二磷干燥剂。 5. 记录与计算 5.1 记录 记录精密加水(或乙醇)体积、冷浸、加热回流的时间、精密量取滤液的体积、干燥的温度、时间,蒸发皿恒重的数据,供试品称量的数据,干燥后及干燥至恒重的数据。 5.2 计算 水(醇)溶性浸出物(%)= 挥发性醚浸出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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