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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2015版).ppt

发布:2017-05-20约7.11千字共7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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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政治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一)选举权利与义务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二)表达权利与义务 表达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权利。典型的表达方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等。表达权利的前提是思想自由。 1.言论自由 是指公民享有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传播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制的。 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必须遵守以下义务:(1)不得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其他公民;(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5)不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6)不得发表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7)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查处两家 刊载虚假新闻的媒体 有人喜欢发布“独家消息”“内幕消息”,并以此为傲或“吸粉”,可事后又被证明是假的。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这样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 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2、出版自由 是指公民有权依法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如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 3、结社自由 是指公民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结社的范围包括政治、经济、宗教、学术、艺术以及其他社会学意义上的结社等多种类型。结社自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是否结成团体、是否加入团体以及是否退出团体,完全出于个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团体通过内部的意见交流形成团体的共同意志,并为实现其意志而进行外部活动。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4、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重要方式。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游行自由与集会自由一同被视为集体行动的自由,具有强烈的实践行动性质,为此往往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也容易给社会稳定增加不确定因素,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 示威是指在露天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反思“占中”:街头政治让香港付出沉重代价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三)民主管理权利与义务 民主管理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一、政治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权利与义务 监督权是指公民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批评和建议: 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提出批评,对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 ▲申诉: 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或者受到压制、歧视等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免除、减轻处理或予以平反,给予公正待遇。 ▲控告:公民因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有权对他们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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