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电子商务师培训—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副本.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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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者在参与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既包括平等主体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也包括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1)平等交易主体之间在从事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8.1.2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技术范围;通过电子手段例如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自由格式的文本的传递,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的通讯,计算机之间以标准格式进行的数据传递,利用公开标准或专有标准进行的电文传递。在某些情况下,“电子商务”概念还涉及电报和传真复印等技术的使用。;;8.1.3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商务范围;;8.2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8.2.2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8.2.3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间的法律关系;;8.2.4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8.3 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问题;8.3.2 电子合同问题;8.3.3 电子商务中的物流问题;8.3.4 网上支付问题;8.3.5网上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保护问题;8.3.6电子签名问题;8.4 典型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8.4.2电子合同法律;;;;8.4.3 域名法律保护;;《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四节b项规定了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1)有证据证明,域名持有人注册或获得域名的主要目的是向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所有者的竞争者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域名,以期从中获得额外价值。;;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在域名的归属出现争议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并不负责域名争议的解决。在由于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而引起的域名注册人与第三方的纠纷中,CNNIC不充当调停人,由域名注册人自己负责处理并且承担法律责任。;当某个三级域名与在我国境内的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相同,并且注册域名不为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拥有时,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若未提出异议,则域名注册人可继续使用其域名;若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提出异议,在确认其拥有注册商标权或者企业名称权之日起,CNNIC为域名持???方保留30日域名服务,30日后域名服务自动停止,其间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与CNNIC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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