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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350—2024羊狂蝇蛆病防治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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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220

CCSB41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50—2024

代替DB/T350-2000

羊狂蝇蛆病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regulationofpreventionandtreatmentforoestridmyiasis

2024-11-15发布2024-12-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5/T350—2000《羊狂蝇蛆病防制技术规程》,与DB15/T350—2000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0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c)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d)更改了病原(见第4章,2000年版的第2章);

e)增加了流行特点(见第5章);

f)增加了临床症状(见第6章);

g)增加了诊断(见第7章);

h)更改了防治措施(见第8章,2000年版的第3章);

i)删除了防制成果考核验收标准(见2000年版的第4章)。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赛罕区农

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子王旗动物卫生检疫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马立峰、特木尔巴根、贾皓、郭宇、张娜、秀英、于富丽、陈焱、阿荣、樊

凤娇、萨茹拉、申捷、武娅楠、张雨初、宋小霞、郭铸苇、马永梅、王建龙、郭文、温彩霞。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0年首次发布为DB15/T350—200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羊狂蝇蛆病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羊狂蝇蛆病的病原、流行特点、症状、诊断和防治等。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绵羊和山羊饲养的单位和个人对羊狂蝇蛆病的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526羊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羊狂蝇蛆病oestridmyiasis

由羊狂蝇(又称羊鼻蝇)的幼虫寄生在羊的鼻腔及其附近的腔窦中引起的一种慢性疾病。

驱虫repelling-parasite

应用药物驱除、杀灭宿主动物体内和体表的寄生虫。

杀虫disinsection

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消灭或减少疫病媒介昆虫或动物体外寄生虫。

4病原

羊狂蝇蛆病的病原是狂蝇科(Oestridae)、狂蝇属(Oestrus)羊狂蝇的幼虫,又称羊鼻蝇蛆。

羊狂蝇发育过程中主要经历幼虫(分3期)、蛹和成虫(成蝇)阶段。刚产出的幼虫为一期幼虫,

呈淡黄白色,长约1mm,一期幼虫进入鼻腔后,沿鼻黏膜移行,在鼻腔及其相通的腔窦内,寄生约9~

10个月,蜕化两次,变为三期幼虫,三期幼虫呈棕褐色,体长可达25mm~30mm,分12节,各节上具

有深棕色的横带,背面凸而光滑,腹面扁平有多行小刺,后端如刀切状,有两个黑色后气孔,三期幼虫

在第二年春天成熟后,移向鼻孔,随羊打喷嚏排出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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