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普通心理学第五章感觉[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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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感觉 第一节 感觉的基本特征 感觉(sensation)一词是多种感觉的总名称。在心理学的研究上,最受重视的是视觉与听觉。 其次是嗅觉、味觉、肤觉,合之称为五大感觉(外部感觉)。 事实上,人类的感觉不只五种,单是肤觉又可分为触觉、痛觉、温觉、冷觉等多种;而除此之外,还有内部感觉(饥饿觉、渴觉和内脏痛觉)、本体感觉(动觉与平衡觉)。 一、绝对阈限 无论何种感觉,其产生均是由某种刺激影响到某种感受器所引起:视觉因光波刺激而产生,听觉由声波所引起。 但刺激的强度必须达某种程度,才能引起感觉。最初,被试无从觉察有无刺激存在,以后逐渐增加声音刺激的强度,直到受试者确定刺激存在为止,此时的刺激强度,即称为阈限(threshold)。阈限指界限的意思,在此界限之上,即生感觉,低于此一界限,感觉即无从发生。 由于阈限是按被试的感觉经验判断的,而此种判断,是在没有其他刺激可资比较的情境之下,纯以单一刺激为根据的,故而一般也称之为绝对阈限(absolute threshold)。 绝对阈限的测定,事实上不能只根据被试一次判断。因为人对某种刺激的感受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身心状态的变化而有所起伏的。 微弱声音增强到某种程度时,在第一次试验中虽明确觉察其存在,可能在第二次试验时,反而觉察不出。 为了防止此种现象,心理学家们在测定绝对阈限时,一般采用多次试验后,以被试多次判断的50%点为根据。 实施方法是:以初次测得的阈限为中界点,一方面向上增加刺激的强度,直到多次重复试验后,被试 100%地明确觉察该刺激存在为止;另方面向下减低刺激强度,直到多次重复试验后,被试完全觉察不到该刺激存在为止。如此,刺激强度的变化,即为自变量,而0%到100%的刺激觉察判断反应的变化,则为因变量。按函数关系来看,自变量为X,因变量为Y,而Y=50%时的X值,就是该刺激的绝对阈限。 当然,各种感觉的绝对阈限,彼此各不相同。 根据心理学家们的研究,表3-1中所列资料,是人类各种重要感觉绝对阈限的近似值。(插入表3-1) 二、差别阈限 前述之绝对阈限,是指某一刺激引起感觉时所需的最低强度。 如有不同强度之两种刺激,先后或同时要你比较其差异时,可以想像的是,两种刺激之间的差异必须达到某种程度,才能辨别其间的差异。 而且也可以想像,各种感官辨别差异的敏感程度,也各不相同;皮肤对温度的变化就比鼻子对气味的变化,在辨别上较为敏锐。 在实验设计上,通常用两种刺激;其中一种是保持不变者,称为标准刺激(standard stimulus),另一是使之改变者,称为比较刺激(comparison stimulus)。 在辨别此两种刺激的差异时,两种刺激强度的最低差异量,称为差别阈限( difference threshold)。差别阈限是受试者辨别两种强度不同刺激时所需要的最小差异值,故而差别阈限,也称最小可觉差( just noticeable difference,简称j.n.d 或jnd)。 差异阈限的测定与绝对阈限一样,不能靠一次判断为根据;而是被试者多次反应的50%(中间值)为根据。 各种感觉均有其差别阈限,对不同亮度、不同音阶、不同温度、不同重量、不同甜度等等,在比较判断时,均以差别阈限为基础。 对差异阈限之研究,贡献最大者为德国生理学家韦伯(Ernst Weber,1795~1878)。韦伯氏在差异阈限研究上,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在1834年所提出的韦氏定律(weber’s law)。 按韦氏定律的主要概念是:感觉变化中,虽然差异阈限常因刺激类别与感觉类别而异(声刺激的差异阈限与光刺激者不同), 但其差异阈限与作为比较根据的标准刺激之间,仍然保持一种定比关系。此种定比关系,可用以下公式表示之: 如仍以前文所举两种重量判断的差异阈限为例, 100克为标准刺激, 102克时恰能辨别两者的差异,故而2克为差异阈限, 但“2克”只适用100克与102克之间的辨别,是否也适于100以上或以下时与其他比较刺激之间的辨别? 韦氏定律正可用来回答此一问题。按前页所列公式,如保持K为常数,可以导出以下算式: 以上算式的意思是说:在重量为100克时,只须加2克(即102克)即感觉其差异;在重量增为 200克时,必须加4克(204克),始感觉其差异; 如重量增为 1000克时,必须另加20克( 1020克),始能感觉其间的差异。换言之,如果将差异阈限视为感觉比较时的敏锐度,而此种敏锐度,将随刺激强度的增加而逐渐减低。 在韦氏定律中的常数K,也称为韦氏分数(Weber’s fraction)。 根据心理学家多年研究发现,人类各类感觉的韦氏分数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其差异情形,如表3.2所示。 由表中资料可以看出,凭视觉对亮度差异辨别的敏锐度,远较凭味觉对咸淡差异辨别的敏锐度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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