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国重工证 券代码:60098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 券交易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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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1-03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零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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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发行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于不实陈述。
4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
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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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1、因募集资金运用有所变动,公司董事会对原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 302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201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证券投资基金、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
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或依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
定的数量上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中船重工集团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并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
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9.62 亿股。本
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承诺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
总量的 10%。
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4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1.96 元/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发行价
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公司董事长和
总经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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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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