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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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工作任务与要求2015年6月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材料 桃江县卫生监督所 钟 锋 课件目录 一、卫生监督协管的概念 二、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三、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的工作要求 四、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工作要求 五、项目考核以及工作经费的使用 六、协管意见书的书写 一、卫生监督协管的概念(一)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卫生监督服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措施,是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一步完善。 卫生监督协管是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协管单位对周边社区、乡镇或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巡查或卫生咨询、指导及服务工作的总称。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同其他11项服务项目一样,同样有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具体规定。 一、卫生监督协管的概念(二) 协管单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协管单位指的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检查员、信息员)。 公共卫生管理相对人---指的是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供水单位、学校以及医疗机构等受公共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调整的各类单位或个人(但不是指一个个体)。 二、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一) 按照服务内容分类: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二、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二) 按照服务形式分类: 1.摸底; 2.巡查; 3.信息报告; 4.宣传。 二、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三) 目的: 1.充分利用和发挥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2. 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一) 总体要求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不是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范围,但是信息报告属于项目范围;其管理工作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布置基层医疗机构的任务。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二) 总体要求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幼儿园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4.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三、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三) 总体要求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说明:1.协管的工作内容其实就是摸底、巡访(巡查)、信息报告、宣传(指导)4项职责。 2.“非法采供血” ?(合法的采血机构只有马迹塘血浆站一家。) 三、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四) 摸 底 1.食品安全 :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及时上报信息; 2.职业卫生:各类职业危害企业,掌握辖区内职业危害企业基本情况; 3.饮用水与公共卫生:水厂及自备集中供水单位; 4.学校卫生 :各类学校、幼儿园; 5.医疗卫生: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所、诊所及各类医院(含非法行医)等; 三、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五) 监督巡查(巡访)总体要求 对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巡查每季度达到100%,重点包括各类医疗单位、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等都要在《巡查记录本》中记录;同时要书写《现场检查记录》或/和《监督意见书》。 三、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六)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要点 1. 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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