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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pdf

发布:2017-05-02约4.27万字共4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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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第一条第一条 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06年修 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上海 第二条第二条 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沪府交企 (93)第 182 号《关于同意 上海市钢铁汽车运输公司改组为上海钢铁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原上海市钢铁汽车 运输公司的全部净资产以国有资产入股,其余向社会法人、社会公众募集;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营业执 照号为:310000000023877;公司按照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关于原有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 的通知》和国家体改委、国资局体改生(1995)177 号《关于做好原有股份 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经 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原上海钢铁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净资产等 值置换了上海交运 (集团)公司国资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原上海交通机械总 厂的净资产和上海交通高速客运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资产置换重组后, - 1 - 公司依法履行了变更登记手续并更名为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定向增发)、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依法履行了变更登记手续并更名为上海交 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六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条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838,4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 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15,000,000股(募集法人股 5,000,000股, 社会公众股 10,000,000股,其中包括内部职工股 2,000,000股),于一九 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 六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实施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历年来的送增股本、部分国有股转让、 增发新股、股权分置改革、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定向增发)、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股份总额增加至 862,373,924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为 80,232,879 股,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为 782,141,045股。 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JIAO YUN GROUP CO., LTD. 缩写:SJY.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工业园区民冬路239号 第五条第五条 6幢 101室 邮编:201209。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恒丰路 288号 邮编: 200070。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2,373,924元。 第六条第六条 第七条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第七条 - 2 - 第八条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第八条 第九条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第九条第九条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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