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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发布:2017-04-21约15.06万字共19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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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 DONG HARVEST STAR TECHNOLOGY CO.,LTD (东莞市谢岗镇银湖工业区)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四月       广东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广东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公开转让 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  一、公司提供担保销售方式承担连带责任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系数控机床的生产、销售及研发。数控机床作为“工作母机” 与其他制造业产品相比较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等特点,因而当客户采购数控 机床时需具有一定资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销售业绩不断 提高。报告期内,公司曾采取了为客户提供担保措施的销售策略,即下游客户与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用融资方式向公司采购产品,公司在上述销售过程 中为客户提供担保(主要以保证、回购为主)。 在保证担保方式下,下游客户为采购公司产品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流 动资金贷款协议》、《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若下游客户未 按期偿还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公司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 2016 年 3 月末,公司保证方式下与银行相关担保余额为 2,813.69 万元,占 2015 年末总资 产 5.08%、占 2015 年末净资产 11.49%。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履行保证义务之 情形,亦不存在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就保证责任履行的相关未决诉讼。 在回购担保方式下,下游客户为采购公司产品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 赁协议》,若融资租赁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及时追回借款,公司则按照相关 承诺,向融资租赁公司回购所售机器,回购金额根据下游未支付款项余额一定比 例进行支付。截至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回购担保方式下与融资租赁公司相关担 保余额为 2,364.92 万元,占 2015 年末总资产 4.27%、占 2015 年末净资产 9.6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履行回购责任之情形,亦不存在与融资租赁公司就回购责 任履行的相关未决诉讼。 公司在报告期内采取了行业内通行的担保销售方式,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提高 回款效率,提升市场份额,打造品牌影响力所致。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在 提供对外担保过程中,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情况严格把关。同时,为了建立良好的 风险防范体系,减少公司或有负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逐渐减少了为客户银行借 广东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4    款提供担保、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义务的销售方式比例,从而采取了以大客 户等为核心的销售策略。 若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扩大,导致下游客户在履约期内出现大规模 违约,则公司将存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赔偿风险、诉讼风险及回购风险,给公 司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28,982,984.98 元和 89,765,343.89 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8.37% 和 30.27%,应收账款金 额较大。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2.89%,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相比,公司对一年期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大, 应收账款将相应增加,但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 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甚至无法收回,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三、个别客户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对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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