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H(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检测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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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平台:
國際認證事務 (GS Mark)
PAH (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 檢測要求
我們再次面臨新GS 認證要求. 這些新要求已經公佈 下列零件與材料需要進行測試:
一陣子, 但是ZLS ( 德國安全技術認證中心 ) 仍未發佈 在正常的使用或可預期被誤用的狀況下, 可能含有 PAH 並可以
測試執行所需要的詳細訊息。在此將有關訊息提供給您,作 被接觸或者被放進口中的表面.
為參考 以下舉例需要進行 PAH 檢測產品:
相機
PAH (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 檢測要求將於2008年4月1 日開始 條碼機
生效. 已發証(GS)產品必須在1年內被重新評估此要求.
手持式產品
移動式個人電腦
德國“資訊與消費性產品”告示中已聲明 GS 標誌所認證產品將在
按摩椅
2008年4月1 日被強制要求PAH檢測以符合當地法律要求及避免
掃描器
健康危害. PAH 要求已經列於 ZEK 01-08文件. 因為測試範疇太
大而且無明確定義, 我們 ( Demko ) 將再與 ZLS 確認. 為避免加 吸塵器
重客戶的負擔, 我們將暫緩執行此要求直到4月17 日 EK 1 底下的
GS 認證單位投票並同意此要求文件發布. 以下為可能殘留 PAH 的材料:
熱彈性材料 (塑膠與橡膠材料)
基於上述原因, 我們準備於5月1 日發布要求並且將此新的要求加
黑色或深色聚合物
入 GS 認證項目中.
塗料
防腐劑 ( 樟腦丸 ) ( 例如添加於皮製品, 木頭與毛料 ).
UL Melville, UL 台灣 與 UL 蘇州在6月1 日之後可以進行 PAH
的測試. 在6月1 日之前, 我們將委託電檢中心 ( ETC ) 進行測試.
下列材料不須測試:
Erich König 將負責 PAH 測試的安排.
不可接觸部位, 或者需要工具開啟部位
經過危害評估後, 可以明確判定不具危害而不須測試部位
30
工程部的工程師必須依據下表判定測試與不須測試:
PAH 限制值
項目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1. 與食物直接接觸 1. 與皮膚接觸超過 30 秒以上 1. 與皮膚接觸不超過30秒
2. 會被放入口中 ( 長時間接觸 ) ( 短時間接觸 )
3. 36 個月以下幼兒使用的玩具 2. 不屬於第一類的玩具
Benzo[a]pyren 不能被檢測出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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