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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公益基金会
人事管理制度
本《人事管理制度》自2011年3月起生效
目 录
一 序言
二 招聘与录用
三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四 工资制度
五 工作制度及程序
六 员工行为操守
七 纪律处分条例
八 《人事管理制度》的适用
序言
安利公益基金会宗旨:
汇聚爱心,传递温暖,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安利公益基金会愿景:
创造人们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做中国新时代公益事业的宣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
安利公益基金会战略目标:
以真诚的服务和专业的水准,成为成长中的中国公益组织的优秀榜样。
招聘与录用
聘用的基本条件
安利公益基金会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 身体健康,通过工作所在地市级或以上卫生防疫站体检;- 在与安利基金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如实按照要求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报其他 资料,包括学历、工作履历等。
聘用文件
员工在入职时需按劳动部门的招工规定缴交招工所需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以确保基金会能在一个月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不能按时提交证件的员工,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基金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员工资料员工入职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交齐个人资料及有关雇用文件,并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负责。入职后如有下列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于30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否则,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员工负责:
体检
在员工被通知正式录用及上班前,员工必须到当地市级或以上卫生防疫站或医院进行体检。通过体检者,将成为我们合格的员工,基金会负责支付体检费用;体检不合格,基金会将不予录用且不支付有关的体检费用。入职后的体检,将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试用期
新员工的试用期依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表现良好的员工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员工在基金会的工作年资从入职日开始计算。
试用期的薪金、福利具体事项均与正式员工相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无论员工因何种方式离职,基金会和员工都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保障其合法性和公平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主管如有认为需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须事先与人力资源部达成共识,由基金会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的终止
退休。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当时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有关退休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基金会可以雇用已退休的人员作为基金会的顾问或临聘人员。
劳动合同期满或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符合法律规定自然延续条件的情况除外)。
劳动合同的解除
基金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在试用期内,员工如不能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基金会可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也可提前三天通知基金会解除劳动合同。但基金会与员工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合同期内解除
合同期内的解除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处理。
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会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严重违反基金会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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