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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岗设置工方案03.doc

发布:2017-01-05约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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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保发[2010]1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人保发【2010】80号)精神,结合大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人为本和统一规范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筹、合同管理,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大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二)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编制,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 (三)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四)纳入实施范围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三、岗位类别设置 (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为基数。对属政策性安置人员和因事业发展引进人才等事宜,经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的编制外用人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七)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八)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五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4、事业单位中的群团组织,除国家和省有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用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产生。 (九)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我市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6个等级,即二至七级(正高级为二至四级,副高级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人社厅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三级以下岗位由市人社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3、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不超过2︰4︰4;县(区)属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不超过1︰3︰6;乡(镇、街道办事处)属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不超过0.5︰3︰6.5。 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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