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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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
管理规定
文 件 编 号:NBHH-C(ST)-03
版本及修改号:1.0
批 准 日 期:2015-08-31
生 效 日 期:2015-08-31
受 控 状 态:受 控
发 放 编 号:
编写 审核 批准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纪律,进一步做好公司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宁波环海重工有限公司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岗位确定与人员编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决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3.2 企划部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方案。
3.3 企划部是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方案。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需求申请。
4 工作程序
4.1 组织机构组成
4.1.1 组织机构由生产运行系统和运行保障系统两大系统组成。
4.1.2 生产运行系统:由经营部、生产部、安全环境监督部、技术质量部、资产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外来劳动力管理部、各车间组成。
4.1.3 运行保障系统由事务部、企划部、财务部组成。
4.2 机构设置管理
4.2.1 公司机构设置应适应经营生产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提高效率、适时调整。
4.2.2 公司机构名称的冠名应当规范、准确,体现其主要工作职责和性质。
4.2.3 公司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或改变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工作职责等,由企划部调研,提出书面调整方案,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2.4 公司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或改变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工作职责等的调整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整的理由及必要性;
2)调整前的机构状况;
3)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和名称;
4)原职能消失、转移情况;
5)新调整机构的各岗位名称及其各岗位设置和人员需求;
6)领导职数以及人员余缺情况等。
4.2.5 部门(车间)内部组织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或改变名称、工作职责等,由部门(车间)结合其工作职责,本着“高效、合理、规范”的原则,提出具体设置方案,报企划部,企划部负责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2.6 部门(车间)内部组织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或改变名称、工作职责等的调整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整的理由及必要性;
2)调整前的机构状况;
3)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和名称;
4)原职能消失、转移情况;
5)新调整机构的各岗位名称及其各岗位设置和人员需求。
4.2.7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求得“对口”而增设的机构,必须有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作为依据,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2.8 机构设置的调整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由企划部下发关于调整机构设置的通知。
4.3 人员编制管理
4.3.1 人员编制包括各岗位和岗位人员(含部门领导职数)以及新进厂大中专学生的见习岗、实习岗的数量定编等。
4.3.2 人员编制管理目标。
1)通过定编,进一步控制人员规模,规范、合理设置各级管理机构和各类岗位,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人力资源。
2)在编制基础上,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真正发挥编制管理的效应。
3)通过定岗定编,提高公司全体员工整体素质,激发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3.3 人员编制管理原则。
1)依据职能配置和岗位分类编制;
2)按满负荷、高效率工作编制;
3)实行先编制后配备人员的原则,禁止无编制配备各类用工人员。
4.3.4人员编制管理程序
1)编制制定
——企划部组织调研各项工作的特点、内容、标准、工作流程、责任与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岗位特征和任职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确定岗位数量与人员编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对于公司承接的临时性、阶段性项目或工程所需的人员配置,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公司内部调剂或其它形式予以解决,企划部不予另增编制。
2)编制调整
——人员编制的对象。包括公司在岗员工(合同制员工)、借用工、新进厂大中专学生的见习与实习岗等。
——人员编制的调整包括岗位及编制的增加与减少。
——岗位的增加、撤消、内部转移,由需求部门将岗位调整的理由、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详尽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企划部,企划部经组织调研形成书面报告,并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新建部门的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参照编制的制定程序执行。
——岗位增加或减少编制,有需求部门将调整的理由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企划部,由企划部组织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编制管理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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