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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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深圳市物业服务标准化指导文件《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称市住建局)提出并归口,市住建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盐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二、制定《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的必要性
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仓储类房地产项目数量快速增长,与之相对应的仓储物业服务也随之发展,各仓储物业服务企业为了规范自己的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纷纷制定了各自的仓储物业服务相关规范,全市范围内没有专门针对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的指导标准,这给仓储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提供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督带来了诸多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仓储物业服务的内容及质量参差不齐。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内部没有对仓储物业服务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市场上现行的仓储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都是各仓储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根据各自仓储的实际需要而制定,最终导致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仓储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选择提供什么服务内容及质量,既然满足仓储物业服务的基本需求,又能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对仓储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衔接,就成为规范仓储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首要问题。
(二)行业监督管理难度增加。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物流业发展迅速,仓储类房地产项目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维持仓储物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仓储物业服务大量普及。如何能实现对仓储物业服务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市仓储物业服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面临的首要问题。而实现对全市仓储物业服务有效管理的关键手段就在发布规范指导标准,通过仓储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规范,实现对其进行有效指导及管理。
因此,制定《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标准,明确深圳市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规范仓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有利于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发展,引导和促进仓储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制定《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的过程说明
制定《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经历了以下阶段:
(一)任务启动阶段
年 月,市住建局正式启动课题,组成编制组,确定了“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体系基本框架”, 《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属于此基本框架中4个子体系之一的“物业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
(二)初稿阶段
2012年12月开始,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各省市标准、技术规范及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等,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形成标准初稿。
(三)草案阶段
2013年 月,根据通过与相关企业及市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充分听取各方的建议,在初稿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服务需求和当前的服务内容、要求,对多项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修改后形成标准草案;
(四)征求意见阶段
年 月,向 公司等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充分考虑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后形成标准送审稿。
四、制定《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的原则及主要目的
(一)制定的原则
《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的制定,主要是根据我市仓储物业服务和行业监管的实际需要,以《物业服务通用规范》为指导,遵循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提出仓储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二)制定的主要目的
通过《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标准的实施,引导仓储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选择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促使仓储物业服务水平提高,加快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步伐。同时,通过对仓储物业服务企业的有效监管,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仓储业主的权益,促进深圳市仓储物业服务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五、《仓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主要条款的说明
为满足市仓储物业服务需求,同时考虑到已发布的我市《物业服务通用规范》的通用性及本标准的适用性,本标准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综合服务、建筑物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专项服务几个章节进行了规范,从第4章开始,是核心章节,每一条款均从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两方面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我市仓储物业服务的规范性,便于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对仓储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进行筛选。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一)术语和定义
对于《物业服务通用规范》中已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在本标准中未再重复列出,本标准只对《物业服务通用规范》之外且仓储物业服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等进行了规范。
(二)综合服务
明确了物业综合服务的内容及相对应的质量要求,具体条款包括基本要求、接待、值守、服务时限、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管理、投诉处理、其他综合服务条款。
(三)建筑物维护服务
明确了建筑物维护服务的内容及相对应的质量要求,具体条款包括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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