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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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加公司活力,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
三、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设置员工建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各部门主管为评审委员,总工办主管为召集人,在必要的时候,行政部与召集人洽商后,可邀请与建议内容有关的单位主管动态组建评审会。
四、评审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员工建议案件;
2、员工建议书评审标准的研讨事项;
3、建议书奖金金额的研议;
4、建议书实施成果的检验;
5、其它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赏申请。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号称,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及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能在奖金中分成。
二、对获奖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奖励。
三、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1、为倡导员工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借以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2、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革新意见,可向行政管理部索取建议填写表格,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细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可洽请行政管理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
3、建议书内容有如下几项。
(1)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革新处;
(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4)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
4、建议书填妥后,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行政部。
四、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革新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行政部可不予交付审议,其具有真实姓名,由行政部主管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原建议人。
五、行政部收到建议书后,认为应审议的,应于收件后3日内编号密封送交评审会先行评价。评审会的审议除因建议书特殊可延长至30天外,一般应于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六、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与奖励:
1、对公司管理提调整意见,能收到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的;
2、对公司管理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的;
3、对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进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
4、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供具体改进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的;
5、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的。
七、奖励的标准,由评审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书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定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一 200元 四 800元 七 3000元 二 400元 五 1000元 八 5000元 三 600元 六 2000元 九 7000元 十 10000元 特等 50000元 八、建议书评审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的,应交由行政部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九、建议书评审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施行的,应由召集人会同行政部于评审会审定后3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书内容及该建议书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评审会各委员的评价表,一并报请会议复议后由总经理核定。
十、为避免评审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行政部在建议书未经评审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予以保密。
十一、建议书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十二、有下列个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评奖:
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被指派或聘用从事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从事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报表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提出改进建议者;
4、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十三、员工建议书的最后处理,应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归档。
附表一:
合理化建议采用通知单
建议书
编 号 提案内容 提案人
姓 名 提案人所属部门 提案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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