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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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27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或“安信证券” )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5,276.67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
发售其所持股份。本次发行将于2017 年9 月12 日(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7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 年9 月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 年9 月12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
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
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
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
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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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 年9 月14 日 (T+2 日)16:00 前,按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 年
9 月 14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
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7 年 9 月4 日 (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 ;中
证网,网址 ;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
网址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的 《哈尔滨三
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
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
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
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
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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